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曹巧红)今日,记者从湖北省旅游委获悉,湖北省政府日前印发了《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域旅游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要强化旅游产业战略地位,加快全域旅游发展,努力建设旅游强省,把湖北打造成为国内一流旅游目的地和长江国际黄金旅游带核心区。
《意见》是湖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5号)精神的行动纲领。《意见》主要从七大方面提出了促进湖北全域旅游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是推进统筹发展。推进旅游资源的整合开发与跨区域旅游资源的统筹利用;推进规划的统筹合一,各地要将旅游发展作为重要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乡村振兴规划、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以及水工程、水资源、水环境等相关规划中;推进项目统筹协调,特别是城市重大项目建设要融入旅游元素,涉旅项目在论证、立项、建设时要充分征求旅游主管部门意见。
二是完善公共服务。统一部署城乡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推进"厕所革命",实施旅游交通便利化工程,彻底解决我省旅游的可进入性问题。特别是为打造长江国际黄金旅游带核心区,我省将规划建设游轮母港、旅游客运码头、游船停靠点,推进港岸一体、船岸一体建设。
三是促进产业融合。将推动旅游与城镇化、工业化和商贸业融合发展,建设一批城市旅游综合体。推动旅游与农业、林业、水利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农旅融合、林旅融合等业态和水利旅游。推动旅游与交通、环保、国土、气象融合发展,引导自驾车、房车旅游发展;支持长江、汉江、清江及滨湖地区等有条件通航水域有序发展内河游船旅游。推动旅游与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融合发展。实施旅游扶贫工程,深入推进旅游扶贫。
四是提升发展水平。实施旅游品牌发展战略,打造多层次、全产业链的省级品牌体系。以标准化提升旅游服务品质,定期发布旅游"红黑榜"。建立健全旅游市场主体、从业人员信用等级评定制度,推动形成约束性的行业自律机制。实施"智慧旅游"工程,加快旅游大数据建设,实现"一部手机游湖北"。实施"人才强旅"战。
五是实施营销创新。把旅游形象宣传纳入各地对外统一宣传体系,建立政府、企业、公众等共同参与的整体营销机制。加强湖北旅游形象和文明旅游公益宣传。
六是强化综合治理。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旅游绿色消费行动,开展旅游环境综合整治,支持长江沿线创建一批生态旅游城市、旅游景区、旅游村庄和风景道。加强旅游综合监管,保进文明旅游。推动相关文博场馆免费开放,全面落实特殊群体减免门票等优惠政策。
七是加大政策支持。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加大对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投入力度,对成功创建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县(市、区)给予一次性奖励;强化旅游用地保障;改善旅游企业经营环境。将旅游业纳入服务业"五个一百"工程重点安排。建立旅游统计测算和督办考核制度。
《意见》将相关任务分解到各地和相关部门,并要求各地要根据本实施意见,出台支持全域旅游发展的具体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