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12月15日讯 12月14日,全国政协副主席卢展工率全国政协调研组,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贯彻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建议”,在湖北省阳光慈善物资中心进行专题调研。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宋育英、王新宪,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吕忠梅,湖北省政协常务副主席陈天会,省政协副秘书长姚永宁等陪同调研。
调研组在视察阳光慈善鲁广爱心店、阳光慈善鲁广艺术馆等慈善自身造血项目后召开了座谈会。座谈交流会上,省政协委员、省阳光慈善中心理事长董玉霞向调研组汇报了20年来的慈善之路与事迹。听取情况汇报后,卢展工对湖北省阳光慈善物资中心“一个工程、四项行动、七大计划”慈善举措、“从外来输血到自身造血的跨越式转变”创新模式以及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慈善事业的决策部署,充分动员社会力量,认真做好《慈善法》实施工作,推动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所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同时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商贸流通企业联合会会长、武汉鲁巷广场购物中心总经理吴建社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的大爱行为给予高度表扬。
调研组指出,在经历长达10年的调研和起草后,《慈善法》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6年3月16日通过,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被称赞为我国“开门立法”的典范。学习贯彻《慈善法》,对于系统规范全社会的慈善行为、推进慈善事业发展意义重大。要全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内涵,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学习贯彻推动《慈善法》实施有机结合起来。要坚定文化自信,充分认识源远流长的中华慈善传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坚定走中国特色慈善事业发展之路。要在新时代有新作为,总结好湖北贯彻落实《慈善法》的经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推动慈善组织发展,增强全社会慈善意识,健全社会监督体系,形成工作合力,促进全社会慈善事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