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荆门警方接线索通报,网民“一米阳光”在某微信群里发布消息称, “昨天晚上荆门发生恐怖袭击,大爆炸”,文中附有一段爆炸起火的视频,此消息迅速引朋友圈中网民关注。
经荆门公安局核实,该事件系7月7日晚,荆门城区象山一路因道路施工不当引发的一起意外起火事件,事发当晚已得到妥善处置。“发生恐怖袭击大爆炸”纯属谣言!
上图为意外起火事件施救现场
随即荆门警方迅速展开调查,发现发布该谣言的网民系沙洋县官垱镇某村村民范某某(男,26岁)。经讯问,范某某对其在网络发布虚假信息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交代共向三个微信朋友群发布了相关谣言信息。为了消除影响,民警要求其在相关微信群内发文澄清事情真相,避免引发更大的恐慌。7月8日,沙洋县公安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予范某某行政拘留三日。
普法园地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行政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来源:湖北网警巡查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