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县人大代表被指打老师,县人大:事实不清,将继续调查
2018-09-14 17:51:00 来源: 现代快报
  近日,安徽省休宁县海阳第二初级中学教师胡卫进在网络发帖,称他在 2017 年 3 月因工资绩效的问题与校长、县人大代表郭梓民发生了冲突。胡卫进称校长殴打自己致二级轻伤(肋骨骨折)。他表示,1 年半过去了,事情仍然没有解决。
  9 月 12 日,现代快报记者分别采访了双方当事人,以及休宁县相关部门。休宁县委宣传部外宣办的一位负责人表示:此案仍在调查中。
  教师称因工资绩效与校长起冲突被殴打
  作为一名语文教师,胡卫进已经在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海阳第二初级中学教书 12 个年头,然而在 2017 年,胡卫进却因工资绩效的问题与该校校长发生了冲突。2016 年,胡卫进因生病向学校请了 5 次假,前后共计 20 天。2017 年,学校考核过去一年的绩效时,胡卫进被扣去了 280 元。而胡卫进发现,他的一位同事因病请了一学期的假没有上班却没有被扣钱。
  9 月 12 日,胡卫进向现代快报记者介绍说,2017 年 3 月 1 日上午,他在学校绩效工资公示期间,去了校长室向校长郭梓民咨询。在交流过程中,他和郭梓民起了争执。因为争吵声音过大,副校长张某和校办主任王某闻声赶来,“本来我们是面对面坐着的,后来他们进来把门关上了,我因为害怕便去了门边。”
  “我站在门边,张、王两人分别抓着我的双臂,我动弹不得,校长郭梓民此时冲过来向我胸部狠狠地踢了一脚,顿时我感觉到右胸部疼痛难忍,肝硬化大出血刚出院的身体又受到了重创。我完全被打懵了,眼镜也不知被打到哪去了。”胡卫进称,因担心自己身体吃不消,他立刻给妻子打了电话。随后,警方也接到了报警电话赶到了现场。
  涉事校长:只是踹到了他的脚
  9 月 12 日,现代快报记者联系上了休宁县海阳第二初级中学的校长郭梓民。他说他当天并没有打胡卫进:“他抓着我的衣领,我们的距离最多只有 50 公分,他的身高和我是一样的,双方在 50 公分的情况下,我怎么可能踢到他的胸口?”
  郭梓民称,2017 年 3 月 1 日上午,胡卫进老师来到办公室咨询绩效工作的问题,在交谈过程中,双方产生了言语冲突。胡卫进对郭梓民说出了侮辱人格的话语,郭梓民被激怒,便从办公椅上站起来,准备冲到对面去打他,结果被办公室主任王某使劲拖住而没有发生。“后来他(胡卫进)还不解气,紧接着砸我茶几上的花盆,在此过程,将我办公室搞得一片狼藉。”
  郭梓民表示,由于王某、张某的及时劝阻,他和胡卫进没有发生肢体接触,唯一的接触是为挣脱胡卫进,他用右脚踹了胡卫进的脚。
  此外,郭梓民认为扣去胡卫进 280 元是一件有理有据的事情," 胡卫进病假扣除 280 元,1 天 14 元,是因为当年有 20 天病假且是其他老师代课的,此部分作为代课金付给其他代课老师。"
  两份病历,不一样的结论
  2017 年 3 月 1 日下午,胡卫进便去了黄山市人民医院做了身体检查,“当时医生说根据 CT 报告,未看出骨折,只是外伤,开点药回去静养。”过了几天,胡卫进感觉疼痛更厉害,3 月 6 日,他便到黄山首康医院拍摄了 CT 影像。此次的诊断结果为胸右侧第 5、6 前肋轻微裂纹骨折。


  胡卫进在黄山首康医院的诊断报告单。 本文图片均来自现代快报
  2017 年 8 月 29 日,休宁县公安局向胡卫进出示了伤情鉴定意见通知书,鉴定意见为:若查证被鉴定人胡卫进于 2017 年 3 月 1 日胸部确遭他人外力作用,则其右侧第 5、6、7 肋骨骨折已构成轻伤二级。


  伤情鉴定意见通知书
  对此,郭梓民的说法是,3 月 1 日下午 4 时许,胡卫进去黄山市人民医院神经内科挂号,并拍了胸部三维 CT,检查报告为胸廓未见明显骨折线。“胡卫进 3 月 1 日到医院去看,没有外伤也没有内伤。3 月 6 日的病历,怎么就能证明是我打伤的呢?”
  警方欲对郭梓民采取刑事措施,县人大常委会:继续调查
  胡卫进告诉现代快报记者,2017 年 8 月 29 日,休宁县公安局向胡卫进下达了立案告知书。


  休宁县公安局立案告知书
  2017 年 11 月,在警方要求下郭梓民才赔付给了他部分治疗和医药费用 3 万元,但双方并未就此事达成调解。
  因为觉得此事始终没有得到解决,2018 年 8 月 17 日,胡卫进通过网络向安徽省信访局反映情况。8 月 27 日,黄山市休宁县公安局回复称:“2018 年 2 月 2 日,休宁县公安局依法向县人大常委会提起《关于提起许可对县人大代表郭梓民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报告》,目前暂无收到关于该报告的回复。”


  黄山市休宁县公安局的回复
  在休宁县人大的官方网站,现代快报记者在“休宁县十七届人大代表名单”中找到了郭梓民的名字。
  “近 8 个月又过去了,我多次致信休宁县人大常委会和黄山市人大常委会,均没有任何结果。”胡卫进向记者表示。
  9 月 12 日,现代快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休宁县人大常委会。休宁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一位汪姓主任表示,县公安局今年 2 月提起了报告(记者注:指对郭梓民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但人大常委会没有通过。“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在听取公安部门汇报的时候,认为公安部门前期调查的事实还不够清楚,所以主任会议决定,不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必须要等待公安部门进一步把事实调查清楚之后,再去提请人大常委会来审议。”
  稍后,休宁县教育局汪局长接受了现代快报记者的采访,他表示,“胡卫进身体上有伤害,但怎么造成的谁都无法确定,事件真相出来以后,我们会明确责任进而处理。”
  休宁县县委宣传部外宣办一位负责人告诉现代快报记者:“目前该事件正在调查中。”
  【编辑:朱曦东】
  • 为你推荐
  • 公益播报
  • 公益汇
  • 进社区

热点推荐

即时新闻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