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谦 编/李悫
6月初至今,崔永元曝光影视娱乐业“阴阳合同”、天价逃税后引起的风波仍在持续发酵。
7月9日晚间,崔永元发微博称,“已经整理出585名跟华谊兄弟合作过的演职人员的资料作为案例,以EXCEL表格的形式提交给国家税务总局和有关单位,我们认为这里都涉及偷税漏税”。
7月10日,“公司深读”获悉,此前依靠著名歌手羽泉组合声震一时的“巨匠文化”,也遭到了监管问询,被要求回答是否存在利用“阴阳合同”逃避税收的问题。
“公司深读”注意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全国股转系统)7月2日对巨匠文化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次反馈意见中,要求巨匠文化及其主办券商中信建投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与合作艺人之间是否存在“阴阳合同”,并利用阴阳合同逃避税收等违法行为,并发表明确意见。
股转系统要求巨匠文化在5个工作日内就反馈意见逐项落实,并通过全国股转系统业务支持平台上传反馈意见回复材料全套电子版截至发稿时,但截至目前,股转系统上还未见巨匠文化的回复文件。
巨匠文化为明星组合羽泉出资设立的公司,其中胡海泉通过“就是巨匠”和“富阳匠心”两家公司持股巨匠文化,持股比例高达72.17%,为实际控制人。陈涛(陈羽凡)间接持股,并担任监事会主席。
今年4月27日,北京巨匠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公开转让说明书(以下简称“说明书”)。
巨匠文化的业务以艺人经纪、娱乐整合营销为核心,涵盖自主音乐版权开发、演唱会出品、娱乐节目投资制作等业务的综合文化娱乐公司。2017年,巨匠文化实现营收7197.87万元,其中艺人经纪业务贡献营收5279.31万元,占营收总比例的73.38%;2016年,该项业绩达到7354.61万元,占当年营收总额的93.62%。
巨匠的股转说明书显示,巨匠文化是陈涛(陈羽凡)及胡海泉个人的独家经纪公司,除陈涛(陈羽凡)、胡海泉及其组合之外,巨匠文化尚无其他艺人经纪合约,胡海泉和陈涛(陈羽凡)两人带来的收入贡献了公司绝大部分营收:
巨匠文化的供应商数据也说明了这一点。股转说明书显示,巨匠文化2016、2017 年度前五大主要供应商占公司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98.19%和87.61%,供应商相对较为集中。
其中,前两大供应商分别是东阳横店炮布斯演艺工作室、东阳横店凡人演艺工作室,巨匠文化从两家工作室共采购4528.04万元,占其主营业务成本的79.55%。
(巨匠文化2017年供应商情况)
股转说明书介绍称,“炮布斯”与“凡人”分别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胡海泉,以及公司监事会主席陈涛(陈羽凡)的工作室。
与此同时,说明书显示,公司2017年主营的艺人经纪业务成本约为4230.47万元,占总成本比例约为74.33%。上述数值与公司向前两大供应商的采购成本基本一致。
具体分成比例方面,羽泉组合与公司在商演、非商演中按照2:8比例分成;品牌营销中按照7:3比例分成;而组合演唱会则在60万税后酬劳或扣除成本后的利润方面,公司与组合各分成五成。
在陈涛(陈羽凡)及胡海泉个人的经纪业务中,商演、非商演收入按照公司10%,组合90%分成;品牌营销中按照公司35%,个人65%的比例分成;个人演唱会则在30 万税后酬劳或扣除成本后的利润方面,按照公司与个人各占50%的比例分成。
也就是说,在经纪合同下,羽泉组合在身兼巨匠文化股东的同时,将自身明星资源资本化,成为巨匠文化的主要供应商,从巨匠文化获得大量收益。
股转系统还要求巨匠文化主办券商及会计师核查公司关联采购价格的公允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情形;公司的关联采购是否影响经营的独立性。
巨匠文化则在股转说明书中经营风险中特别提及“对个别艺人构成重大依赖”的风险,以及“关联交易占比较高”的风险。“对于核心艺人,公司重点投入,相应的其为公司带来的收入占比也较高。一旦公司艺人胡海泉、陈涛(陈羽凡)业务产生不确定性,将会对公司收入产生较大影响。”说明书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