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证监局公布对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公司董秘李佳采取监管谈话措施,而这已是长江证券近半年内收到的第二份责令改正处罚。
湖北证监局表示长江证券主要存有以下违规行为: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公司未按时向我局报送股东股权质押情况;公司部分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不符合规定;公司部分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会议通知时限不符合规定;监事长参与具体经营与监事职权不符。
湖北证监局表示李佳作为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故对其采取监管谈话行政监管措施。
而去年底,湖北证监局也曾发布对长江证券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主要是因为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违规行为以及作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在执业方面存在的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