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2018-04-03 21:54:00 来源:搜狐财经

原标题:新疆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3月29日,自治区党委改革办主办职称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介绍自治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情况。

据悉,《实施意见》分为六个部分共20条。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第二至六部分是改革措施。《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完成工程、卫生、农业、会计、高校教师、科学研究等职称系列的层级设置、评价标准条件修订等改革任务;到2022年,基本形成设置合理、评价科学、管理规范、运转协调、服务全面、符合自治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实际的职称制度体系。最后,《意见》对抓好贯彻落实提出了明确要求。

《实施意见》明确,要完善职称系列,保持现有职称系列总体稳定,根据国家统一要求,取消个别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职称系列,整合职业属性相近的职称系列,探索在特色产业领域增设职称系列。健全层级设置,各职称系列均设置初级、中级、高级职称,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结合自治区实际,逐步将目前我区未设置正高级职称的职称系列设置到正高级。

《实施意见》要求,要坚持把政治表现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突出政治品格,强化社会责任,坚守政治底线。要突出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合理设置职称评审中的论文和科研成果条件,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要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健全和完善符合非公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的职称申报渠道。

《实施意见》强调,要发挥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科学界定、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要加强职称评审监督,严肃评审纪律,建立倒查追责机制,加强评委专家库建设,完善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核准备案管理制度,规范和健全评审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打击侵害专业技术人才利益等违法行为。

《实施意见》明确,要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符合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和南疆地区实际的职称政策,对在南疆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侧重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淡化或不作论文要求,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最大限度地激励专业技术人才根植南疆、扎根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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