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28日讯(记者李海楠)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公共管理与人力资源研究所、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共同组织的“新时代社会治理创新研讨会:理论、政策、经验(2018)——大数据与社会治理”于3月28日—29日在贵阳召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张来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在深度解读十九大有关社会治理精神,分析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我国社会治理形势基础上就如何做好新时代社会治理创新发展研究分享了意见和建议。
张来明指出,党的十九大报告将创新社会治理提高到了一个新的历史高度,把“现代社会治理格局基本形成,社会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作为2035年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目标。这就充分说明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发展,不仅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也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
张来明强调,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紧紧扣住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围绕“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这个总任务,做好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各项工作。
张来明介绍,党的十九大对有关重点工作作出了部署:一是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社会和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制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二是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四是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五是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六是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七是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这七个方面的工作坚持了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涉及面很广泛,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关键是要在实际工作中一一加以落实,以钉钉子精神不断抓好落实。”张来明指出,当前和未来很长一个时期内,我国经济结构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度转型,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点深刻变化,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繁重,社会矛盾问题交织叠加,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系列趋势性变化将对社会治理提出新的挑战。
张来明指出,要适应社会治理的新形势,深入实际进行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进行理论思考,深化对社会治理规律的认识,在此基础上为加强和完善新时代我国社会治理提出政策建议和改革思路,推动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对于如何做好新时代我国社会治理创新发展研究,张来明提出三点意见和建议,一是紧跟党中央,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道路。在进行社会治理有关政策研究与咨询等工作时,要更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看问题、想问题、提建议都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大局出发,从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出发,从我国社会治理实际出发。
二是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深入分析和科学研判我国社会治理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面临的挑战,准确把握实际情况。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也没有决策权。调查研究是政策研究工作的立身之本。实践提出问题,实践解决问题。要多往基层跑,深入了解社会治理一线的实际,发现现实问题,剖析问题成因,总结实际做法,特别是要重视基础的创造性实践。
三是努力为政府社会治理工作提供好的政策建议,服务新时代社会治理创新。当前,我国无论是在乡村还是在城市,无论是现实社会还是虚拟社会,都有大量的社会治理问题需要研究。
“总体上讲,社会治理研究还是一块待开垦的处女地。我们要急中央之所急、办中央之所需,加强社会治理问题研究,多提科学管用的政策建议。”张来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