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然还有这样一个罪名,你肯定没有或很少听说过——高利转贷罪
2017-07-18 16:45:00 来源:搜狐财经

  

  【高利转贷罪】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

  【高利转贷罪刑罚】自然人犯本条所定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本条所定之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高利转贷罪构成要件】

  1.客体: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对信贷资金的发放及利率管理秩序。

  2.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数额较大的行为。易言之,借款人在依正常程序依法贷得金融机构信贷资金之后,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将贷款高利转贷他人。本罪属结果犯,只有在转贷行为取得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情形下,才构成犯罪。

  3.主体: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借款人,即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 (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而且以转贷牟利为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

  ——以上由税海涛声根据《刑法》等规定整理(转载请注明来源)

  案例:陷亿元高利转贷风暴 多名商会会长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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