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周寿江 通讯员 饶传军 李美
3月13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十堰市检察院向湖北日报全媒记者详细介绍了一起网购绿松石纠纷及其化解经过。
“家人们看,这绿松石颜色纯正,绝对是竹山原矿!”直播间里,范某卖力地吆喝着,屏幕上色泽鲜亮的绿松石,让消费者陈先生动了心,便花2.45万元拍下一块。可收货没几天,陈先生就傻眼了——石头出现严重褪色!
“竹山绿松石是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怎么可能放几天就变色?”2025年5月,带着疑问,陈先生向竹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依托当地检察机关和市场监管部门建立的相关协作机制,竹山县检察院第一时间介入案件,助力消费者维权。
“范某的IP地址、物流信息均与竹山无关,但他反复使用‘竹山原石’作宣传,已涉嫌虚假标识和商标侵权。”竹山县检察院检察官刘广平介绍,经专业鉴定,涉案绿松石内部可见胶状物填充,鉴定结果显示,这并非直播间所说的“原矿无优化”产品。“通俗地说,这就是为了让卖相好看,给绿松石加了‘科技与狠活’——沁胶染色后高价出售。”他说。
接到消费者投诉后,行政部门依法提取了虚假宣传录像、交易记录,检察机关则指导陈先生固定相关电子证据。经释法说理,范某很快同意向陈先生退赔共计3.45万元,并缴纳了1万元行政罚款。
“原矿绿松石是越把玩越漂亮,而这种沁胶染色的,刚收到货时看着漂亮,时间一长就容易露馅。”检察官表示,这种以次充好的行为,不仅误导了消费者,也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检察官提示,消费者买绿松石,最好选择正规渠道,比如权威电商平台官方店购买,这样品质与售后均有保障。
近年来,十堰市检察机关深化“行刑衔接+多元共治”机制,与多部门建立侵权线索双向移送制度,通过设立知识产权保护站、检察联络站,接入相关举报热线等方式积极整合资源、筛取案源线索,确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消费安全关乎民生福祉,守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十堰市检察院检察长刘少军表示,全市检察机关将以更实举措和更优服务,为群众的消费安全保驾护航。
2025年5月19日,竹山县检察院干警与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一起前往“中国绿松石小镇”麻家渡镇走访市场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