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普法惠农赶集会 普法常识趣味问答通关赢话费
2014-12-22 10:14:51 来源:汉网
来源:武汉晨报 记者贾雪梅 通讯员胡波
法律进农村:市、区农业局在东西湖区慈惠街联合举办“2014普法惠农赶集会”活动。
 
长知识
 
何为“六五”普法
 
1985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中宣部、司法部《关于用五年左右时间向全体公民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五年规划》。同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在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决定》,这就是五年普法规划的由来。
 
武汉市从1986年至2010年,已完成了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在“五五”普法中,武汉市荣获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城市称号。目前正在进行第六个“五年普法规划”,简称“六五”普法,从2011年开始至2015年结束,共分为宣传发动(2011年)、组织实施(2012-2014年)、中期检查(2013年)、检查验收(2015年)四个阶段。
 
我市坚持以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为重点对象,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通过开展“万名干部普法行”、“1+3普法先行实施计划”、党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及无纸化考试等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深入宣传宪法,广泛传播法律知识,进一步坚定法治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
 
增见识
 
法治知识问答
 
1.问:公民参加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形式有哪些?
 
答:接收普法宣传单、法律知识宣传册;观看法律宣传专栏、板报;阅读报纸的法治报道和法律书籍;播放普法“小喇叭”;浏览普法网站;观看电视法治栏目;观看法治文艺演出;参加法律咨询(如到政务大厅或街头宣传点咨询环保、税务、工商、食品药品质量、劳动保障、社会保障、房产等相关法律知识);参加单位、学校或者社区组织的法律知识培训;听取法治讲座;参加法律知识考试;遇到法律问题向律师、法律热线12348进行咨询;因买假货向消协投诉进行维权;中小学生参加法律课、听法治讲座等都属于参加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2.问:“法律六进”活动是指什么?
 
答:“法律六进”活动是指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
 
3、问:“六五”普法的重点对象有哪些?
 
答:“六五”普法期间,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治宣传教育,特别要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重中之重。
 
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惠民工作
 
千名律师进社区
 
我市实施每周四“律师进社区”法律惠民活动,组织律师走进1088个社区,为社区居民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并为社区居民开展法制讲座、法律宣传,把服务直接送到群众家门口。残疾人、病重人员、老年人等行动不便的社区居民,可预约律师上门提供法律服务。社区居民还可以通过网络、电话与社区律师随时进行法律咨询。
 
法律援助
 
我市设立“12348”免费法律咨询热线,构建了中心城区法律援助10分钟便民服务圈,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免费提供法律援助:
 
一、经济困难,按照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市人民政府规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确定;
 
二、符合规定的案件范围,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请求给予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请求给予抚恤金、救济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以及残疾人追索侵权赔偿的;因劳动争议纠纷主张权利的;因实施见义勇为行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而主张民事权益的;其他确需法律援助的事项。
 
送法进村湾
 
在全市积极开展“执法所长”进村(社区)、送法下乡、法律进村组等普法惠农活动,组织律师、公证员、派出所、法庭、城管等基层执法单位负责人轮流到村(社区)设立法治宣传咨询站,采取法律咨询、法治讲座、法律服务、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定争止纷、排忧解难。今年以来,全市共开展“普法惠农”活动1200余次,受惠群众30余万人。
 
法治宣传小常识有奖问答
 
一、活动时间
 
12月22日开始,12月24日结束(以邮戳日期为准),12月25日(含25日)以后邮寄信件无效。
 
二、活动规则
 
参与者将填好的答题纸沿虚线剪下并寄往武汉市汉口发展大道415号武汉市司法局普法宣传处法治宣传常识有奖问答组委会。请参与者完整答题,并正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手机号码(注明移动、联通或电信),如手机号码填写错误则获奖无效,视作自动放弃。每个信封只能装一张答题纸,每个手机号码只能参加一次活动。
 
三、奖励名额及方式
 
从参加活动的有效信件中抽取1000个,这1000名幸运读者可获得50元话费奖励,主办方将50元奖金直接充入获奖选手手机。武汉市中星公证处对抽奖活动进行公证。如果参加活动的有效信件不足1000个,那么参与者将全部获奖。
 
姓名
 
手机号码   (移动□、联通□、电信□)
 
身份证号码
 
1.您是否知道本市、本人单位或本人居住社区组织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
 
A、知道    B、知道一些    C、不知道
 
2.您是否参加过本市、本人单位或本人居住社区组织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
 
A、经常参加   B、有时参加
 
C、没有参加   D、想参加但没人组织
 
3.现在开展的是第(   )个五年普法规划?
 
A、四      B、五     C、六     D、七
 
4.“六五”普法工作从2011年开始,到(   )年结束?
 
A、2013   B、2014    C、2015     D、2016
 
5.“六五”普法的重点对象是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特别要把领导干部和(   )作为重中之重。
 
A、公务员  B、青少年
 
C、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  D、农民
 
6.今年国家规定每年的12月(   )日为全国宪法日。
 
A、4   B、5    C、6    D、7
 
7.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立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   )。
 
A、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B、建立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
 
C、建立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8.依法治国的主体是(   )。
 
A、法学研究者      B、法律工作者
 
C、政府工作人员   D、广大人民群众
 
9.经济困难公民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其经济困难的标准是按照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市人民政府规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倍确定。
 
A、0.5    B、 1    C、1.5     D、2
 
10.我市社区律师每周(   )到社区开展免费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工作。
 
A、二     B、三     C、四    D、五
 
11.我市法律援助热线号码是(   )。
 
A、12348    B、12345   C、12315    D、12580
 
12.您去公证处办理过公证或咨询过公证相关事宜吗?(  )
 
A、去过    B、没有    C、不知道
 
13.您知道发生经济或民事纠纷,可以找街道或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吗?(   )。
 
A、知道   B、知道但不会去调解   C、不知道
 
14.《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   )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
 
A、司法行政机关   B、人民法院
 
C、人民检察院    D、公安机关
 
15.“法律六进”活动是指法律进(   )。
 
A、机关    B、社区    C、乡村
 
D、学校    E、企业    F、单位
 
16.您是否观看法治类的节目、报刊?(   )
 
A、经常看     B、有时看
 
C、基本不看   D、不太关心
 
17.本市运用多种方式(如电视法治宣传公益广告、设立法治宣传展板、地铁公交公益广告、社区宣传挂图、手机短信等)开展法律宣传,您知道或见过么?(   )
 
A、经常见到  B、见过一些
 
C、不知道    D、不关心
 
18.您认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减少犯罪、解决纠纷和提高市民法律意识方面发挥的作用是:(   )
 
A、非常有效    B、比较有效
 
C、没有效果    D、不关心
 
19.您是否愿意参加本人居住社区(村)、本人单位和本人就读学校等组织的法律宣传、咨询活动?(   )
 
A、非常愿意      B、想参加但没人组织
 
C、不想参加      D、不关心此类活动
 
20.您曾经参加过下列哪些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   )
 
A、接收普法宣传单、法律知识宣传册
 
B、观看法律宣传专栏、板报
 
C、阅读报纸的法治报道和法律书籍
 
D、浏览普法网站   E、观看电视法治栏目
 
F、观看法治文艺演出
 
G、参加法律咨询(如到政务大厅或街头宣传点咨询环保、税务、工商、食品药品质量、劳动保障、社会保障、房产等相关法律知识)
 
H、遇到法律问题向律师、法律热线12348进行咨询
 
本版制图 张莉
  • 为你推荐
  • 公益播报
  • 公益汇
  • 进社区

热点推荐

即时新闻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