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周呈思、王理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湖北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10月30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湖北省开展“回头看”工作动员会在武汉召开,督察组组长李家祥、副组长赵英民就做好督察“回头看”工作分别作了讲话,湖北省委书记蒋超良作了动员讲话,会议由湖北省委副书记、省长王晓东主持。
李家祥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亲自推动,身体力行,通过实践深刻回答了为什么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什么样的生态文明、怎样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成为全党全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中国的根本遵循。
建立实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涵。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亲自倡导并推动这一重大改革举措,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每个关键环节、每个关键时刻都作出重要批示指示,审阅每一份督察报告,要求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重点,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向纵深发展。
2018年5月至7月,对10个省(区)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的“回头看”取得显著效果。为进一步传导压力,压实责任,解决问题,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今年还将对部分省份开展第二批“回头看”,并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点领域,同步统筹安排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第二批“回头看”总的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标本兼治、依法依规,对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紧盯不放,一盯到底,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不达目的决不松手。同时,通过重点领域环境保护专项督察,进一步拧紧螺丝,强化震慑,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强大助力。
李家祥强调,这次“回头看”主要督察湖北省委和政府部署推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情况,省级有关部门整改责任落实和工作推进情况,地市级党委和政府整改工作具体实施情况。重点盯住督察整改不力,甚至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和“一刀切”等生态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重点检查列入督察整改方案的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及其查处、整治情况;重点督办人民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重点督察地方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长效机制建设情况。此次“回头看”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始终坚持聚焦重点,始终坚持精准深入,始终坚持严查“一刀切”问题。湖北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积极配合督察组工作,确保环境保护督察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完成。
蒋超良表示,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到湖北开展督察“回头看”,是对湖北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成效的全面检视,落实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全面检查,是湖北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机遇。全省上下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严格落实督察“回头看”各项要求,全力做好配合工作。要以督察“回头看”为契机,扎实抓好问题整改,坚持党政同责,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厘清责任,坚持标本兼治,避免搞“一刀切”,以生态环保建设的实际成效,向党中央、向全省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会上,赵英民就做好督察配合、边督边改、信息公开等工作提出了要求,并就督察组全体成员严格执行《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试行)》、接受社会监督做了表态。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体成员、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有关人员,湖北省党政班子其他领导成员参加会议,湖北省人大和政协主要领导,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相关的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武汉市党政主要领导及班子其他领导成员列席会议,其他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政主要领导和班子其他领导成员,以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当地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列席会议。
根据安排,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2018年10月30日-11月30日) 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27-88612010,专门邮政信箱:武汉市A77841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