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讯(记者马振华)长江日报记者10日从武汉市人民政府网站看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培育壮大新动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我市从降低企业税费负担、用能用地成本、物流成本、融资成本、用工成本、制度性交易成本六大方面,为企业降成本。
据了解,《意见》是在我市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背景下,出台的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加快培育壮大新动能政策。《意见》梳理了国家、省有关企业降成本的最新政策,提出了武汉市贯彻落实意见。
9大政策降低企业税费负担
对企业利好最多的是降低税费负担方面的政策。据了解,武汉市落实国家、省有关企业降税费的政策有9个方面,其中包括落实增值税改革措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延长部分到期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公益性捐赠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调减部分企业印花税核定征收计税金额比例、加大资源税减税力度、减轻企业专利缴费负担、取消和降低部分涉企收费。
在落实国家、省降税费负担政策中,武汉市自我加码,细化了一些政策。如为了减轻企业专利缴费负担,我市明确自2018年8月1日起停征专利登记费。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对企业每年新获得中国发明专利授权量不少于10件的,按照每件0.5万元予以资助。对企业每年新获得北美发达国家、欧盟发达国家和日本发明专利权的,按照每件5万元(单个发明专利取得多个发达国家授权的,最高10万元)给予资助;对企业每年新获得除上述国家以外其他国家和地区发明专利权不少于3件的,按照每件2万元给予资助。
武汉推出多项新举措降企业成本
据了解,《意见》除了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政策,还有一些武汉根据自身情况,出台的新的降低企业成本举措。
在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方面,我市探索工业用地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供应模式。对省、市产业用地指导目录中的鼓励类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起始价时,以最高年期出让的,可按照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级类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允许工业企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首次缴纳最低可降至50%,其余部分在一年内交清。
在支持企业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方面。我市完善上市服务体系,支持“新三板”挂牌公司开展定向增发募集资金。市财政在落实对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发行债券融资等进行奖励政策的基础上,对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企业奖励50万元,对进入“新三板”创新层的企业再奖励30万元。
企业降成本责任到单位
长江日报记者从《意见》中看到,六大方面降低企业成本政策,每个方面分解成了若干具体措施,责任到了相关单位。
为了将惠企政策落实到位,我市相关部门正在进行督查、整治。如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方面,《意见》明确提出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通过临时降低输配电价、清理商业综合体等非直抄用户电价加价等措施,使我市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低10%左右。8月,市发改委在暗访中发现,目前仍有部分转供电主体存在不执行电价政策和降价措施、擅自提高电价标准、“搭车”收取其他费用等价格违法行为,导致国家多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措施未能有效传递和落实到终端用户。对此,市发改委和国网武汉供电公司目前正联合在全市范围内全面专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