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卖房合同后次日就反悔,买家索赔房价上涨损失
2018-08-08 13:34:00 来源: 汉网-长江日报

长江网8月7日讯(长江日报记者梁爽 通讯员李金星)“签卖房合同第二天,就通知买方不想卖了,对方竟要向我索赔房价上涨的损失,这合理吗?”昨天,青山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审判员施义做客长江日报“周二之约”,市民黄女士打进电话,讲述自己正面临的一场官司。

据介绍,去年家里急需用钱,她将自家一栋房产挂在中介出售。很快就被买家看中,在中介的见证下,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本以为很快就能拿到钱。但因房屋情况特殊,中介告诉她,整个过户过程非常繁琐,可能需要数月时间。

黄女士说,当时听到中介的话就开始犹豫了,于是在签合同的第二天就通知中介“我不卖房了”。买家听说此事非常生气,双方经过多次协调,也没有结果。目前,黄女士房屋所在小区的房价上涨速度较快,买家准备将黄女士告上法庭,要求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违约后房屋价格上涨的损失。

据介绍,黄女士还保留有与中介对话的录音,以证明自己当时的确是因为急需用钱才决定不卖房的,而且第二天就通知对方。她认为很快通知对方,对方为何不拿钱去买其他房子。

对此,施义法官解释,如果进入起诉流程后,法院会对双方的纠纷作出认定并划分责任。一般来说,根据当时签订的合同,违约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至于赔偿房屋上涨的损失这部分,也有大量支持的判例。录音属于证据中的一种,法庭会对录音的真实性进行核查,主要审核录音是否存在编辑,是否完整、全面。但录音一般只作为辅助证据,佐证相应事实。在诉讼时,黄女士可以将录音整理成书面形式,会更加直白有力。

热线问答:

  怎样争取还建房

1、邓女士:我是青山某厂的职工家属,此前我老公承租的是该厂的公房,后来我老公因病去世,我一直住在里面,现在房子要拆迁还建,但还建房没有我的份,我该如何维权?

法官:您要确定在您丈夫去世后,您本人和厂里是否还存在租赁关系,如果您认为存在租赁关系并有相关的证据,则可以起诉至法院确认。具体情况需要拿相应证据材料进行具体分析。青山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

对方嫌赔款少不要怎么办

2、吴先生:我现在和亲戚有一起房屋补偿款分割的官司,目前法院已经判决我赔偿对方30万,但是对方嫌钱少,不愿意要这笔钱,我该怎么办?如果交给法院,利息算谁的?

法官:法院判决生效后,您有义务去履行法院的判决,将钱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支付给对方,否则会有罚息。如果对方拒收,您可以先将这笔钱交到法院,由法院通知对方去领钱。钱交给法院以后,也可以视为履行了判决所确定的义务。法院不是银行,钱放在法院是没有利息的。

炒股钱被卷走怎么维权

3、赵女士:去年我在网上炒股,结果钱全部被对方卷走了,我报案后警察也来做了调查,但后来就没有音讯了,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

法官:您首先要到公安机关咨询自己的案件是否被立案。如果立案了,侦查阶段需要一定过程,您可以再耐心等待一下。如果没有立案,则要咨询不予立案的原因,若是属于经济纠纷不立案,您可以到法院起诉炒股的公司或平台。

  编辑:宗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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