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6月22日讯(长江日报记者王雪 宋磊 通讯员王玉 肖何)21日,市委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市委近期出台的《武汉市社区党组织领导社区治理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有关情况。《规定》的出台,是武汉市按照党中央部署,开展党内法规制定试点取得的重要成果之一。《规定》将基层党组织领导“三治一服务”的创新实践规范化、制度化,为基层治理提供工作遵循。
随着城市快速发展,社区日益成为各类人群的集聚地、各类工作的落脚点、各类诉求的交汇点,社区党建环境、对象、方式发生了深刻变化。围绕加强党对社区治理的领导,《规定》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系统集成近年来市委大力实施“红色引擎工程”、深入推进“1+10”社会治理创新的实践探索,全面回答了社区党组织如何领导社区治理、如何全面精准精细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如何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等重大问题。
《规定》共八章35条,从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党组织领导社区自治法治德治建设、组织社区服务工作、强化工作保障等方面作出了规定,要求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增进群众福祉为目标,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加强组织建设和能力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治理体系,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同时,将社区大党委、“红色物业”、“群众诉求代理、意愿代言、事务代办”机制等一批具有武汉特色的创新举措写入法规,相对固定下来。
中央党校教授傅思明认为,《规定》将党的领导、社区治理、基础保障等方面贯通起来,作出了整体性部署、制度化安排,确保社区党组织努力有方向、落实有载体、推进有手段,对于全国其他城市创新基层治理,有着重要的范本意义和参考价值。
编辑:宗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