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讯(通讯员朱彦 姜传武 长江日报记者贺亮)6月15日,新组建的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挂牌成立,标志着原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地方税务局正式合并。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黄楚平,国家税务总局第十七联络(督导)组常务副组长郑江平出席挂牌仪式并揭牌。
黄楚平代表湖北省委省政府向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挂牌表示祝贺,并希望新成立的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开启新征程,树立新形象,展现新作为。
据介绍,按照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以及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有利于降低征纳成本,理顺职责关系,提高征管效率,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
新成立的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具体承担全省范围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
在挂牌仪式致辞中,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联合党委书记、副局长胡立升表示,目前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已实现联合党委组建到位、综合部门集中办公到位、“一厅通办”先行到位、履行职责统一到位。
继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成立后,省内各市州、县市区新税务机构将逐步挂牌。原国税、地税机构职责和工作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新税务机构承继。
据悉,改革期间,纳税服务工作不受任何影响。纳税人在综合性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税服务厅、网上办税系统均可统一办理税收业务,实现“一厅通办”“一网通办”,12366纳税服务热线同步实现涉税业务“一键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