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5月15日讯(通讯员赵楚丹 记者刘海锋)今年以来,武汉市基层作风各巡查组根据市委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群众深恶痛绝的“新衙门”作风和“微腐败”问题,加大巡查工作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新衙门”作风和“微腐败”问题。
违建问题履职不力,副中队长被行政警告
2017年4月,王进进接到群众投诉梦湖香郡某业主违建后,到现场确认违建属实,经多次上门做工作,该业主没有自拆,中队没有下达执法文书。当年8月群众再次投诉该违建问题,中队才对违建业主下达《违法通知书》《违法建设限期拆除通知书》《拆除公告》。王进进作为塔子湖街查控违建工作城管中队负责人,对群众投诉的违建问题管控处置不力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2月12日,江岸区城管委给予王进进行政警告处分。
办公用房超标未整改,党组书记受党内警告
2018年1月10日上午,市基层作风巡查组到区科技局暗访,发现李玮锦办公室面积超标问题,要求进行整改。1月18日,巡查组再次到区科技局检查,发现李玮锦办公室仍然超标,经检测,李玮锦办公室面积45.91平方米,超标21.91平方米。李玮锦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超标使用办公用房,不及时进行整改。2018年3月23日,江汉区纪委给予李玮锦党内警告处分。
队员违规公车私用,负责人管教不力担责
2017年10月6日下午1时后,武昌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直属三中队协管员黄某驾驶单位值班车辆办私事,违规公车私用。经调查,三中队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协管员经常性教育管理、车辆管理等方面无台账记录。徐德才作为三中队负责人,对所属队员教育监管不到位负直接责任。2018年2月26日,武昌区城管委给予徐德才行政警告处分。
不履行职责还收受贿赂,执法人员被行政警告
2017年10月14日,黄伟带领其他3名执法队员到山坡街保福社区五里山后湖董湾巡查,对村民董某正在建设的房屋对照审批文件进行了测量,发现实际建筑面积大于审批面积约10平方米,要求董某补办手续,董某为获得关照,送给黄伟人民币900元和价值900元的黄鹤楼珍品香烟。黄伟身为城管执法队员,工作中不履行职责,违纪收受他人贿赂。2018年2月27日,江夏区城管委给予黄伟行政警告处分。
违规吃喝工作失职失管,村支书被处留党查看二年
杨光明在任西板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违规参与4户建房户村民的吃请,组织村委会全体成员违规使用3名村民交纳的资金进行吃喝,违规收取建房户资金4300元,工作中失职失管致使8户村民违规建房,决策失误导致村集体损失80多万元。2018年4月2日,蔡甸区大集街纪工委给予杨光明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违规接受业主吃请,正副队长均被党内严重警告
2017年4月,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花山街碧桂园生态城房屋业主严某对房屋装修时,为获得时任执法中队长刘军关照,在某酒店宴请刘军,刘军电话通知花山街城管执法中队副中队长肖名举参加,宴请后,刘军、肖名举分别收受严某赠送的黄鹤楼1916香烟两条。刘军、肖名举身为街道城管执法中队长、副中队长,违规接受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宴请,并违规收受影响执行公务的礼品,违反了廉洁纪律。2018年3月22日,市纪委派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纪工委分别给予刘军、肖名举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司机13次违纪公车私用,车辆管理责任人受处分
2017年国庆节和2018年元旦期间,武汉航运交易所两辆公务车未落实假期车辆封存制度,两名司机顶风违纪公车私用,13次驾驶公务用车办理私事。刘莉身为武汉航运交易所综合部部长,作为单位公务车辆管理责任人,抓落实规章制度不到位,对司机管理教育不到位,工作中监督检查不到位,对公车私用问题负有领导责任。2018年2月8日,市纪委派出武汉新港管委会纪工委给予刘莉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