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启动最多可获百万扶持
2018-05-09 08:46:00 来源: 长江网-长江日报

长江网5月8日讯(长江日报记者章鸽 实习生黄晶晶 通讯员陈欢) 记者8日从武汉市人社局获悉,即日起,凡武汉各类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以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具备基本条件的均可申报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最多可获得百万资金的扶持。

武汉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申请设立博士后工作站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和运行状况良好,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和较高水平的研发队伍;能够提出具有创新理论和创新技术的博士后科研项目;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保障。

据悉,自2015年国家人社部暂停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工作后,今年再次启动申报。符合以下条件可重点推荐申报: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国家高端智库等国家科研创新平台;省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近五年荣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承担省部级以上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研项目;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具有较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科技型企业家或留学回国人员创办的企业,且近三年企业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在3%以上;获得国家监管机构、行业协会较高评级或企业资质,整体技术水平或重点科研领域在同行业居于领先地位,具有行业示范性和带动性作用;能够充分体现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企事业单位;承担重要社会服务功能,具有较强科研创新能力的高端新型科研组织或省部级以上直属科研文化单位;建有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且已有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员出站;省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等须有三家以上符合申报基本条件的园区内单位同时申请设立园区分站。

武汉现有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58个,包括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武汉市重型机床集团有限公司、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等,工作站数量位列全省第一。据武汉相关规定,市财政将给予新批准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不超过总额100万元的资金支持,设站单位也要设立不低于100万元的配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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