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台电梯超期未检 2个工业园区6台电梯报警装置失效
2018-05-03 09:13:00 来源: 长江网-长江日报

长江网5月2日讯 2日,武汉市质监局对外公布了截至目前全市94台超期未检及检验不合格电梯名单,其中超期未检82台,检验不合格12台,均超过2个月还未整治合格。不合格电梯名单中,蔡甸区凤凰工业园、蔡甸区姚家山工业园6台电梯因报警装置失效,被确定为“问题”电梯,占了一半。

据介绍,为消除电梯安全隐患,确保电梯安全运行,从2017年起,市质监局持续开展超期未检及检验不合格电梯专项整治行动。对未整改到位仍在使用的“问题”电梯,定期在市质监局官网(http://gjs.whbts.gov.cn/)进行曝光。“发布电梯检验不合格名单的目的是让电梯所有权人与社会共同监督,督促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尽快整改。”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超期未检和检验不合格的“问题”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这次公布的“问题”电梯名单中,不合格项目主要存在紧急报警装置失效、五方对讲未接入值班室、使用资料缺失、曳引轮有磨损、轿厢防夹人装置失效等问题。电梯超期未检是超过检验有效期(包括定期检验和监督检验),却仍在使用的违法行为,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报检。

截至4月底,全市4346台超期未检及检验不合格电梯,已整治合格4252台,整治合格率97.8%。仍有94台问题电梯未整改到位。

“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电梯等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特种设备拟停用1年以上的,使用单位应在停用后30日内向登记机关报停。”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期将对94台“问题”电梯进行明察暗访,对检查中发现继续使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使用单位,将责令停止使用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对不按要求停用的,要对其使用管理单位依法处罚,以促使电梯所有权人(业主)和使用管理单位履行责任和义务,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目前,我市万台特种设备事故死亡率从“十二五”期间的0.10下降到0.055,远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无重特大特种设备事故发生。(记者唐煜 通讯员胡琼之 陈来功)

检验不合格电梯名单——

超期未检电梯名单——

责编:朱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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