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二轮巡察公布整改情况 5家单位“晒”出成绩单
2018-04-13 08:44:00 来源: 长江网-长江日报

长江网讯(通讯员吴琳 刘建华 丁阳 记者王雪)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12月底,十三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对10家被巡察单位进行巡察反馈。记者12日获悉,今年3月,市委巡察组对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回访督查,被巡察单位已完成整改298个面上问题,建立健全制度269项,清退违规发放津补贴335.28万元;已给予党政纪处分77人,组织处理41人,批评教育等其他处理166人次。

以下是摘编5个单位巡察整改部分内容(汉口银行、环投集团、地产集团、交投集团、中央商务区)。

  汉口银行

  改作风、强内控,深化改革发展

问题: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弱化,推进发展改革不力

整改:修改公司章程,制定《中共汉口银行委员会与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重大问题沟通制度》《中共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规定单项预算500万元以上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对外股权投资必须经党委会讨论,强化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制度保障;先后2次召开民主生活会,分管副市长组织班子成员深入交心谈心,开诚布公互提意见、加强沟通,凝聚改革发展共识;组织召开全行改革发展研讨会,启动制定汉口银行新一轮发展战略规划工作,制定《汉口银行2018年信贷投向政策》《关于推进“三农”金融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启动我市首个“科创贷”项目,加大对扶贫领域科技金融、新兴产业、小微企业等的信贷支持。2017年度,该行资产规模在全国城商行排名较上年提高7位。

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突出

整改:制定《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意见》,完善《汉口银行接待管理办法》,对接待管理、差旅报销的标准、流程等作出多项禁止性规定,牢牢扎紧制度笼子;持续改进“四风”,对巡察发现的大吃大喝、超标准报销差旅费、领用高档烟酒等现象,在全行开展清理整顿,责令相关行领导退补超标的住宿费、机票等5.8万元,退补接待所用高档烟酒价款9万余元,予以经济处罚9.18万元,并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讨和自我批评。在整改过程中,共给予相关责任人党政纪处分、批评教育、谈话提醒、经济处罚等55人次,经济处罚23.98万余元。

问题:监督管理不力,内控机制不健全

整改:组织开展监事会换届工作,制定《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督成果运用管理办法》,通过监督建议函、风险提示(警示)函等形式提高监督的有效性。修订完善《汉口银行全面风险管理政策》《汉口银行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章制度,将大额授信业务审批权限集中至总行,从多个环节强化授信审查审批内部控制;加强资产质量攻坚,在整改过程中压降风险贷款余额60余亿元,清收欠息2.31亿元;强化风险贷款责任认定和追究,对120余户风险贷款进行全流程责任认定,目前已问责7人,经济处罚12.81万元。

问题:引进干部不慎重,人员引进渠道单一

整改:组织开展人才引进工作专题座谈会,深刻检视以往人才引进渠道和方式存在的不足,广泛听取各分支机构和部室负责人对人才引进的意见建议,收集意见建议40条,纳入2018年组织工作要点;加强对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精准引进,鼓励行内员工进行举荐,积极探索邀请猎头公司、人才服务中心等社会力量参与人才引进的合作方式,广开进贤之路;制定完善《汉口银行招聘管理办法》《干部选拔任用讨论决定暂行办法》,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撤销违反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的6名干部的任命决定,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处理。

  武汉环境投资开发集团

  规范基层党建,严格日常监管

问题:党委把关定向作用发挥不力,项目推进滞后

整改:深入10个权属单位开展调研,对党建、纪检、经营管理、发展规划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40余项,专题研究集团实业化发展道路,建立“探索生态修复+环境地产”“实现垃圾填埋处理自动化提档”“打造区域协同循环经济产业园”“应用餐厨垃圾和有机垃圾处理新型技术”“拓展危废和工业固废处置服务业务”等五大战略布局。严格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增强陈家冲、长山口污水处理能力。加快环保项目推进力度,22个项目任务已完工15项。

问题:重业务轻党建,党的建设薄弱

整改:集团先后召开9次党委会,研究党建、人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业务等工作,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设立集团党群工作部,调整基层党组织设置,撤销原有的4个党支部、1个党总支,新建9个党支部,明确各党支部书记及支部委员的分工、职责任务。指导9家下属企业完成公司章程的修订,明确党建工作总体要求。制定完善“四强四优”创建方案,每月制定“支部主题党日”重点提示,将“三会一课”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融合,深入开展党员责任区、党员品牌工程、党员攻关项目等活动。

问题:日常监管缺失,党风廉政建设抓而不紧

整改:制定印发《环投集团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环投集团党委主体责任人落实“第一种形态”开展谈话的实施细则》等4项制度办法,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责任落实报告、谈心谈话等日常制度,治理作风庸懒散。全面梳理排查集团及权属公司在内部采购、招投标、投融资、项目建设等方面廉洁风险点。建立落实责任制考核机制,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年度评优评先挂钩。配合市纪委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组对环保督察移送案件进行审理,并按照相关程序对涉及3名党员干部进行问责,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武汉地产开发投资集团

  推进“四个标准化”党组织建设,强化内控管理

问题: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制定《集团“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实施办法》等规范性制度文件12项,印发《党支部手册》,大力推进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工作流程、阵地建设“四个标准化”党支部建设。将二级公司党建综合目标考核权重由20%增加到30%,考核结果与企业绩效、领导人员薪酬挂钩。积极探索推行“项目+党建”模式,东湖绿道二期工程把支部建在项目上,10家单位72名党员成立“联建共创党支部”,把基层党组织优势转化为推进项目建设的强大动力,东湖绿道二期工程成为武汉市示范性项目。

问题:干部因私出国(境)、经商办企等日常监管不严

整改:统一集中保管因私出国(境)证件,建立台账资料,从严审批手续,对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审批,对集团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进行登记备案,凡出现新增应登记备案人员及时办理备案,集团纪委对2013年至2015年未经审批因私出国(境)的7名中层领导干部严肃问责,5人党内警告处分、2人诫勉谈话。启动中层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清理,135名中层领导干部全部填写《武汉地产集团领导干部及亲属经商办企业信息报告表》,对清理中发现存在违规情形的3名同志,责令整改、办理退股手续。

问题:工程项目、财务和资金管理违规问题突出

整改:对违规招投标的11名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诫勉谈话处理并在集团通报批评,对参与串通投标的施工单位取消其在集团建设项目投标资格1年。修订《武汉地产集团工程招标管理办法》,相关二级公司细化制定了分包及材料采购、资格预审、合格分供方名录等配套管理办法,强化对招标、投标、开标、评标等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加强资格审查,各投标单位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直接免除投标资格。加强对分包单位的备案管理,每个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招标流程记录和合同必须在甲方进行备案,凡违反规定的项目相应进度款停止支付。研究制定《集团费用报销指引》,要求下属公司对标集团要求全面规范财务制度。集团总部强化财务管理,实行报销费用周预报监控机制,严格专项资金监管,对城发投、地产控股、市政管理、保障房等4家平台公司实行资金周计划调度管理。

  武汉交通工程建设投资集团

  全面规范企业内部管理

问题:党的建设缺失

整改:制定交投集团党委中心组学习规则和学习计划,促进集团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规范化、制度化。统筹调整集团所属党支部设置,结合各二级单位实际及党员分布情况,按业务类型跨单位建立联合党支部,组织所属7个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选举增补支部委员,集团及所属支部全部配备纪检委员。推进“三会一课”常态化,开展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人员培训,定期对各支部“三会一课”情况以及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问题:资金管理不严

整改:组织对2014年以来集团资金往来业务进行清理整改,修订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细则,明确大额资金使用实行领导集体研究决策、授权审批制,出台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存量资金办理银行定期以及项目资金监督等系列管理办法,从拨付、存量、使用各环节对集团资金池往来资金业务进行全方位控制,确保每笔经济业务转账资金明确、审批手续完善。

问题:违规发放津补贴及占用车辆

整改:领导班子成员已清退违规津补贴33万元,余款将在4月底前全部清退完毕。全部清退违规占用的车辆,对有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坚持举一反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专门制定津补贴、车辆、接待以及差旅费等15项管理制度,并结合集团组织架构、管理模式和车辆管理模式,对集团所属车辆和员工进行统筹管理,全面规范集团内务。

  武汉中央商务区投资控股集团

  加强大额资金管理

问题:执行党委议事规则不严肃,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弱化

整改: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作为重大政治原则,与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企业章程,对全资下属企业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明确了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制定《党委参加重大问题决策事项清单》等规章制度,集团公司及下属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集团党委会研究讨论,再由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集体决定,严格大额资金调度,杜绝“三重一大”事项采用电话、网络会签,确保党组织发挥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

问题:大额资金调度存在资金安全风险

整改:组织制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试行)》,规范决策行为,强化决策监督,防范决策风险。指导督促所属公司修订和完善了《资金调度管理制度》《大额资金管理办法》,并制订《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明确大额资金的调动和使用按“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办理,纳入公司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策事项,并由分管业务副总、总会计师、总经理、董事长按照管理权限予以逐级审签,单笔金额在1亿元以上的资金调度还须报集团公司审核批准,确保大额资金调度的合规性、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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