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记者 王荣海)31日,记者从武汉市获悉,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分别在逢3、8的年份实施。武汉市政府日前向各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发出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武汉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此次普查对象是在武汉市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8年年度资料。
此次经济普查主要目标是全面调查武汉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武汉市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完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健全统计工作的部门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学制订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