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1月10日讯(长江日报记者黄师师 实习生吴雅婷 通讯员陈立立 张兆松) 长江水质如何?治污现状如何?10日,长江水利委员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民众关心的治江热点问题进行通报。
数据显示,2016年长江河流水质状况较好,Ⅰ~Ⅲ类水河长占总评价河长的82.6%,劣于Ⅲ类水河长占总评价河长的17.4%。2016年与2015年同比的66674.5千米河长中,全年期水质劣于Ⅲ类水的河长比例下降了3.7%,水质有所好转。
与2015年度相比,2016年度长江流域废污水排放总量为353.2亿吨,比上年度增加6.5亿吨,增幅1.9%。
入河排污口是污水入江的“咽喉”,成千上万个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废污水排放量大于300吨/天或 10万吨/年),涉及长江经济带11 省(直辖市)及河南、陕西、广西、甘肃 4 省(自治区), 点多、 线长、 面广。
为进一步摸清“家底”,2017年,长江委联合太湖流域管理局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历时30天,对流域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50个地市887个区县的8800余处入河排污口进行了现场核查,并随机对460个排污口开展了监督性监测。
通过核查,确定长江流域(片)共有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6092个并建立名录。同时理清部分省市在入河排污口管理方面存在的现状情况不明、监管权责不清、设置布局不合理、监测能力和监管手段不足等方面的问题。目前,长江入河排污口专项检查行动整改提升阶段的相关工作已陆续启动。
作为流域管理机构,长江委表示,下一阶段将按照《长江委推动长江经济带沿江取水口、排污口和应急水源布局规划实施方案》,加强入河排污口监控能力建设, 努力建立跨部门跨区域协作机制,对于新设入河排污口的审批,依法履职、从严监管,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