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违规!因老人消费能力不足 旅行社竟然收超龄费
2017-09-29 08:44:00 来源: 长江网-长江日报

长江网9月28日讯(长江日报记者 刘海锋)“旅行社对55岁以上老人附加收费合理吗?外出旅游时遇到强制购物怎么办?”9月28日上午,武汉城市留言板入驻单位市旅游局、市体育局和市文化局来到长江网参与“在线轮值”,因十一长假将至,网友们对于旅游方面的问题格外关注,希望能在出行时了解政策法规“武装”自己。

与市旅游局轮值工作人员互动交流时,有网友称,之前咨询了一些旅行社发现,不少旅行社针对55岁以上或60岁以上的老人,会收取300元到500元不等的附加收费,理由是这一年龄段的老人消费能力不足,收取这笔费用可以避免损失,“这符合规定吗?”

市旅游局工作人员明确表示,这属于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规定,同一旅游团队中,旅行社不得因为旅游者存在年龄或者职业上的差异,提出不同的合同事项,如收取附加收费等。如果遇到类似情况,网民可及时收集证据资料,拨打12301旅游投诉电话予以举报,市旅游部门将予以查处。

“不过,若是口头咨询时,对方提出55岁以上要交‘超龄费’,咨询完就去旅游部门投诉,会因为没有证据很难被查处。”该工作人员称,若与对方签订了合同,取得了附加收费的收据,这是最有利的维权证据,能最大程度保证自己的权益。

“长假马上来了,希望能对‘不合理低价游’陷阱加大打击力度。”对不少网民这一诉求,市旅游局工作人员介绍,“不合理低价游”是一种违法行为,也是旅游部门整治的重点,旅游系统对严厉打击该行为作了具体部署,除了规范合同、清理广告,还将对相关广告进行网络巡察,根据问题线索,派专人跟团暗访,调查取证,从快从重,依法严惩。“希望游客理性消费,正确识别不合理低价游,增强维权意识,主动要求与旅行社签正规合同,积极举报投诉不签订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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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条件的民办博物馆将获政策支持

  网民:请问汉阳四新片区是否有新建博物馆或科技馆等?

市文化局:目前,汉阳四新片区尚无博物馆。根据国务院颁布施行的《博物馆条例》、国家文物局《关于民办博物馆设立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性文件,设立博物馆,藏品数不得少于300件;展厅面积不得小于400平方米;每年需有50万以上的运行经费;博物馆需要6-7名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博物馆陈列展览具有较高水平,即可向省级文物主管部门申报备案。2013年,武汉出台了《武汉市促进民办和行业博物馆发展实施办法》(暂行),对兴建民办和行业博物馆的个人和社会组织,如符合相关条件,将给予一定的资助和扶持。若相关投资主体有意在汉阳四新片区新建博物馆,文化局将积极发挥指导作用,在博物馆陈列布展、申报备案等环节给予支持和帮助。

  哪些体育场馆对残疾人有优惠?

  网民:请问哪些体育场馆对残疾人有优惠?

市体育局:按照《武汉市全民健身条例》规定:“公共体育场馆应当向公众开放,并公布开放时间。公共体育场馆应当安排部分体育场地和设施用于公民免费健身;需要收取费用的,应当对未成年人、学生、六十岁以上的公民、残疾人和现役军人实行免费或者优惠。”目前,市体育局的直属场馆武汉体育馆、合作路体育馆在全国助残日(5月21日)8:30—17:30全天为残疾人免费开放,武汉体育馆周四(9:00—12:00)残疾人凭证5折优惠,合作路体育馆周一至周五(10:00—12:00)残疾人凭证5折优惠。各区属场馆可咨询各区文体局。

29日8:30-11:30,14:30-17:30,武汉交通运输委、武汉地铁集团、市环投集团将“在线轮值”,网民可提前进入长江网长江论坛(http://bbs.cjn.cn)“今天我值班”板块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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