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讯(记者张隽玮)近日,国家发改委智库国家信息中心发布了2016年7月至今年6月间,全国36个省会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综合信用指数排名。根据政府部门、企业、社会组织、司法机关在4个方面的信用信息,分析城市信用状况,武汉得分83.8,名列第十位。
从监测数据来看,信用综合指数排名第一的省会级及直辖市城市为北京,89.97分,后九名为重庆、上海、杭州、厦门、南京、沈阳、成都、广州、武汉。排名前十位的地级市分别为苏州、烟台、衢州、东莞、黄石、扬州、潍坊、宜昌、温州、济宁。
从地域分布来看,信用综合指数排名前二十位的省级及直辖市城市,主要集中在珠三角、长三角和环渤海地区。排名前五十的地级市城市,也多集中在珠三角、长三角地区。综合两个榜单,湖北省6座城市上榜。
国家信息中心负责人程晓波表示,这份数据监测领域涉及信用事件、信用制度、信用透明度、信用工作绩效、信用市场发育程度5个维度。他表示,城市政府是信用体系建设最关键、最核心、最有效的推进主体,这项评估排名已被当成城市招商引资和企业选择园区的重要参考指标。
据悉,排名的数据来源包括城市信用状况监测平台收集和监测的5000多个互联网网站的公开信用信息,并纳入了国家信息中心提供的各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考核评分,以及各城市黑名单统计数据。通过对各城市在信用事件监测、信用制度完善程度、信用信息公开程度、信用任务落实情况、黑名单记录情况、重大失信事件及其政府反馈、重大诚信事件等八个方面情况的综合评价,形成城市的信用综合指数并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