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王晴记者王莹)昨天上午,国务院正式为全国15个获得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市(区)授牌,武汉市成功当选首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15个首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分别为石家庄、张家口、唐山、济南、青岛、烟台、潍坊、威海、武汉、襄阳、宜昌、西安、宝鸡、杨凌示范区、韩城。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重点在“示范”两个字,自愿申请创建的城市通过扎实的创建工作,在食品安全治理制度、治理机制、治理手段、治理成效等方面能在全国范围起到带头作用。
早在2014年,为了督促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鼓励地方政府发挥首创精神,探索食品安全治理制度方法,示范带动全国食品安全治理水平提升,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在全国部署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创建工作,湖北武汉名列其中。
今年4月,由专家、媒体、行业协会、律师、消费者代表等各方参加的综合评议委员会,对备选提名的城市创建工作进行了综合评议。最终,15个城市成功当选为首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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