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山区法院重拳惩戒 中南闹市大屏曝光10名“老赖”
2017-01-14 09:39:00 来源: 楚天都市报

“这下老赖丢脸不说,也没地方躲了。”昨日,武昌中南路武珞路繁华路口,巨型的LED电子屏下,不少市民驻足观看。屏幕上曝光了洪山区法院公布的10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仅被执行人失信情况要公开,连个人头像、姓名、身份证号、住址全都一目了然,这10名“老赖”将在电子屏“亮相”10天。

“首先就觉得面子上挂不住,被亲朋好友看到了觉得难堪不说,如果被曝光的人是做生意的,被合作伙伴看到了,说不定以后就没戏了。”从此经过的市民秦爹爹指着屏幕说,这些欠钱不还的老赖就应该给他们曝光,让不诚信的人长记性。

据悉,洪山区法院是我省基本解决执行难示范法院。洪山区法院院长闫小龙告诉记者,2016年9月25日,洪山区法院启动“百日执行攻坚”专项行动,向最高法院“黑名单”库报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264人次,拘留被执行人共计60人,委托公安机关协助追逃被执行人4人,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执罪案件7件。去年全院执行案件执结率达73.6%,执行发还标的额近7亿元。

新年伊始,洪山区法院加大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力度,将被执行人失信情况连同头像照片,推送到大型电子屏上滚动播放,震慑“老赖”,让“老赖”过不好年。

【案例】

欠债510余万房子车子转移给儿子

2017年1月9日,洪山区法院执行局向公安机关移送了6起涉嫌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案件。

洪山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定帆介绍,移送案件中,男子陈某找朋友杨某先后多次借款达510余万元,以种种理由拒不偿还。2015年7月,法院向陈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后,陈某就一直避而不见,故意躲避逃债。经调查发现,陈某在借款后不久,就将东湖景园四套房子和宝马轿车全都转移到儿子名下。

湖北明达商贸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朱某拖欠武汉诚和商贸公司货款500余万元不予清偿。得知武汉市诚和商贸有限公司到法院起诉的消息后,朱某便下落不明。法院判决后执行期间查明,湖北明达商贸公司、朱某名下均无财产可供执行,朱某为逃避债务,不惜离婚,将其名下财产转移至配偶名下。(聂丽娟通讯员胡润泽杨瑾洪法/楚天都市报记者魏铼摄)

  • 为你推荐
  • 公益播报
  • 公益汇
  • 进社区

热点推荐

即时新闻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