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廖桥)江城楼市调控政策再度收紧。昨晚,我市发布楼市新政,在10个主城区范围内,本市户籍家庭禁止购买第三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则需提供我市连续缴纳2年社保或个人所得税证明,且对于补缴的不予认定,新政将于今日起开始施行。
本地户籍限购第三套房
昨晚,我市发布升级版楼市调控政策,提出强化住房限购限贷措施、切实加大住宅用地及住房供应、严防土地市场价格过快上涨、加强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加强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等六大措施。
具体来看,此次调控政策升级区域与10月3日限贷限购区域相同,即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区以及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含汉南)、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这也就意味着,新城区仍不在此次政策调整范围之内。
在限购区域内,购房政策更加严格。其中,本地人购买首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下同),申请商业贷款的,最低首付为30%。在本市拥有一套住房,在上述区域买普通商品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50%;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70%。在本市拥有两套及以上住宅,暂停向其出售住房。与此前政策相比,此次最明显的变化就是本地人被禁止购买第三套住房,如果购买的第二套商品住房为非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比例由50%上调至70%,买房成本明显增加。
与此同时,对于外地人,在限购区域购买首套住房,应当提供自购房之日前2年(含两年)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对补缴的社会保险及个人所得税不予认定,商业贷款最低首付比例30%。对在本市已拥有一套住房的,暂停向其出售住房。这一新的政策表明,提供两年社保或个税证明成为外地人购房必要条件,同时新政也堵住了突击补缴社保、个税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