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娜 通讯员张思 汤伟)朋友的孩子考上理想的大学,宴请亲朋好友,酒桌上推杯换盏后驾车回家。从21日晚12时至昨日8时,湖北高速交警在8小时内查处了27起酒后驾驶,其中,大部分酒驾司机都是在升学宴上饮酒。
22日晚,一辆大众轿车通过二广高速公安收费站,被高速交警拦下进行酒精检测,吹气测试显示司机郭某曾饮酒。民警拿出吸管,对驾驶员进行精确测试,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63mg/100ml,属于饮酒驾车。郭某称,当晚参加同学女儿的升学宴,很多同学聚在一起开心,喝了一些啤酒,认为意识还清醒,没有请代驾,自己驾车回家。
在大广高速麻城收费站,高速交警拦查一辆红色轿车,同样查出司机邱某为酒后驾驶。据称,坐在副驾驶室的女性朋友曾试图为其代驾,但被邱某嫌弃“水平不行”,坚持要自己开车。问起饮酒原因,也是在升学宴上遇到老朋友太高兴,忘记了“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郭某和邱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被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郭某后悔不已,他是个体户,半年内不能驾车给他带来很大麻烦。
21日,根据公安部交管局统一部署,全省高速交警集中查处酒后驾车。从当晚12时至昨日8时,全省高警共查出酒驾21起,醉驾6起。各高警大队统计饮酒原因,绝大多数驾驶员说是参加升学宴太高兴。此外还有驾驶员称,女排在奥运会上夺金,喝酒庆祝导致酒后驾驶。
民警提醒,无论什么原因,饮酒后驾车都属于违法行为。酒精对驾驶员的视觉、判断能力、操控能力等有不良影响,饮酒后切莫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