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被小贷公司催债 儿子家被泼油漆不堪其扰
2016-03-30 09:04:00 来源: 武汉晚报

“父债子偿”并非天经地义

本报记者翟兰兰 通讯员林瑜 陶福

俗话说,“父债子偿、子债父偿,天经地义”,事实上真的是这样吗?记者昨从江岸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获悉,最近,一个父亲和一个儿子分别来求助律师:我有义务为父亲或儿子还钱吗?

父亲不还高利贷儿子遭殃

“作为儿子,我有义务赡养我的父亲,可是他的债务,我也有义务还吗?”几天前,家住汉口的小吴来到江岸区法援中心,向律师求助。他说,自己和父亲并不住一起,父亲去年借了小贷公司的几十万元钱,现在还不上,父亲玩人间蒸发,要债的人就跑到他家,又是锤门又是乱喊乱骂,甚至还将他家的门泼了油漆。他的小家庭不堪其扰,曾经报了警,也未能解决这种持续的骚扰。

小吴很困惑,面对父亲欠下的数十万贷款,他想咬咬牙拿出所有积蓄帮忙先还一部分,可又有些犹豫,“父亲并没有真正为我们考虑过,还了这次,可能还有下次”。

儿子刷爆信用卡父亲受罪

与小吴的情况相反,刘先生正为不懂事的儿子发愁。儿子已经大专毕业好几年了,但不务正业,更不知道心疼父母。最近,刘先生的手机被各种陌生电话打爆了,全是催还款的电话。一问才知,儿子把信用卡刷爆了好几万,银行催还款,联系不上户主,只好不断打电话给户主的父亲。

“他是我的儿子,我生了他养了他,现在我有没有义务为他还上这笔钱?”刘先生一方面气儿子不争气,另一方面也悔恨自己这些年忙于工作却疏于对儿子的教育。他还得起这笔钱,可又不甘心,因为儿子好手好脚,有挣钱能力。他又生气又犹豫,遂请教律师。

符合传统美德=符合法律?

“父债子还、子债父还,这是人们的习惯性思维,但却没有法律依据。”江岸区法援中心工作人员认为,从法律上来讲,孩子对其父亲负有赡养义务,但并无还债义务。父亲对其未成年子女有监护责任,但其子已成年,父亲并无偿还其债务之责任。在这两个案例中,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对于债务,在没有合同特别约定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下,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主张,无权向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主张。

当然,从《继承法》的角度来看,确实也有部分涉及父债子还、子债父还的情形,但有着严格的法律界限。如果父或子作为债务人,在尚未完全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去世,继承遗产时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应当以继承人实际获得的遗产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列。此外,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在特定情况下其父母作为监护人也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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