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道路停车或分区分时段收费 不交费当心曝光
2016-02-02 08:40:13 来源:楚天都市报

  

  图为:道路停车免费几个月来,违停数量有所上升

武汉今年将重启道路停车收费。昨日,市政府法制办会同市城管委、市公安交管局等部门起草的《武汉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到2月7日,意见和建议可发电子邮箱:whfzbzqyj@163.com。

征求意见稿提出,停车泊位将通过经营权招标的方式确定经营者。停车泊位应当区别不同区域、不同停车时间,确定收费标准。

为何重启道路停车收费

利用价格杠杆减少道路停车

去年10月1日起,武汉停止收取城市道路行政事业性停车费。为何要重启道路停车收费,相关部门解释,停车费取消之后,道路停车乱、停车难的现象日益突出。重启路边停车收费是为了加强城市道路停车管理,运用价格杠杆减少道路停车,提高道路停车泊位利用率,方便行人和行车,缓解“行路难,停车难”问题。

来自武汉市交管部门的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年底,武汉市的机动车保有量为213万辆。路边收费停车免费几个月来,违停数量有所上升,个别商家或个人私占停车位,甚至私收看车费。

按什么标准收费

不同区域和时段区别收费

之前,在武汉路边停车,一辆普通的中小型轿车的泊位费一般是2元或3元每小时,每日每车有累计最高收费限额,而收费的时间从早7点到晚8点。

征求意见稿规定,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应当区别不同区域、不同停车时间,确定停车收费标准。停车收费标准由市发展改革(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城管部门研究制订。

城市道路停车泊位使用费可以采用预存费用的方式支付。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经营者可以通过射频技术、移动通讯技术、出售停车储值卡等方式收取城市道路停车泊位使用费。

收费方式有哪些变化

可用手机预存停车费

征求意见稿提出,车主使用移动通讯技术预存停车泊位使用费的,应当自机动车驶入道路停车位后5分钟内,启动交费程序,确定拟停放时间。

停车泊位使用费以计费标准确定的计费时间单位计算费用;不足一个计费时间单位的,按照一个计费时间单位计算。

驾驶人停车超过预存费用时确定的拟停放时间的,应当在车辆驶离停车位的次日24时前按照确定的计费标准,补交城市道路停车泊位使用费。

谁来收停车费

通过招标确定经营者

之前,武汉道路停车费是由武汉市城管委下属的武汉市机动车道路停车收费管理中心负责征收。今后,武汉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将通过经营权招标的方式确定经营者。市城管部门与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经营者签订特许经营协议。

如果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经营者因自身原因发生多次服务质量纠纷,影响恶劣;未按原承诺标准提供服务;擅自转租转包、挂靠经营等情形,将被敦促整改,经多次协调无效的,城管部门可以终止协议。

停车收费如何监管

不交停车费小心被曝光

未按规定交停车费的,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经营者可以依法追回损失,城市管理部门可以通过登报等方式向社会公开机动车所有权人名单,并纳入诚信系统。

道路停车位内的机动车受损或车内财物丢失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机动车投保的保险公司要求赔偿或者报警,道路停车管理单位应当提供必要的协助。

由于道路停车经营者的原因,造成道路停车位内的机动车受到损毁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王荣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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