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荆楚网 记者任大鹏 通讯员沈佳
1月12日,今年国内汽、柴油价格首个下调“窗口期”,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宣布,13日起将再次上调成品油消费税。受此影响,湖北省内汽、柴油吨价同期分别少降215元和150元,本期成品油汽、柴油吨价分别降低180元和230元。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2日联合下发的通知,自1月13日起,将汽油、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12元,由现行每升1.4元提高至1.52元;将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1元,由现行每升1.1元提高至每升1.2元。航空煤油继续暂缓征收。
受成品油消费税上调影响,湖北省调整后成品油升价分别为:90号汽油,5.55元(较上期下降0.15元);93号汽油,5.9元(较上期下降0.15元);97号汽油6.35元(较上期下降0.15元);0号柴油(Ⅳ)5.60元(较上期下降0.2元);-10号柴油(Ⅳ)5.9元(较上期下降0.2元);5号柴油(Ⅳ)5.45元(较上期下降0.2元);0号柴油(Ⅲ)5.25元(较上期下降0.2元);-10号柴油(Ⅲ)5.55元(较上期下降0.25元);5号柴油(Ⅲ)5.15元(较上期下降0.2元)。液化气最高出厂吨价为5869.55元/吨。98号汽油企业自主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