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制网 蒋皓
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发布消息称,湖北检察机关依法对两名涉嫌犯罪的厅级官员提起公诉。
湖北省鄂州市原政协主席刘沐珍(正厅级)涉嫌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一案,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指定管辖,2014年12月25日已由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向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简历:
刘沐珍
刘沐珍,男,汉族,1958年10月出生,湖北省鄂州市段店镇刘弄人,198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1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1999年9月毕业于中共湖北省委党校科学社会主义专业。
1976.09--1979.12 华中农业大学咸宁分院农作物专业学习
1980.01--1981.03 鄂城县农业局技术员
1981.03--1984.03 鄂城县(鄂州市)政府办工作
1984.03--1984.12 鄂州市政府办公室文卫科副科长
1984.12--1985.09 鄂州市鄂城工商分局局长
1985.09--1995.11 鄂州市工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其间:1986.03--1986.12下派华容区任副区长)
1995.11--1997.03 鄂州市粮食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其间:1995.10--1995.12湖北省委党校地市州局级干部班学习)
1997.03--1998.02 中共鄂城区委副书记、区政协主席
1998.02--2001.10 中共鄂城区委副书记、区长(其间:1996.09--1999.09湖北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科学社会主义专业学习 )
2001.10--2004.01 中共鄂城区委书记
2002.03--2004.01 鄂城区人大主任(其间:2003.03--2003.06中央党校县市委书记培训班学习)
2004.01 任鄂州市政府副市长
2006.11 中共鄂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2012.01-2014.04 任鄂州市政协主席。
鲁力军
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副主任、湖北清能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鲁力军(副厅级)涉嫌受贿犯罪一案,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指定管辖,2014年12月25日已由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向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鲁力军,男,汉族,1956年7月生,湖北黄梅人,197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9月参加工作,中南财经大学财政专业硕士毕业。
先后在黄梅县大众小学、湖北财政学校、省财政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大型企业工委、省经贸工委、省委企业工委工作。期间,下派挂职担任应城市委副书记。曾任湖北省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