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楚天都市报 记者姚德春 王荣海 通讯员周钢
昨日,武汉市政府常务会决定,从明年1月1日起,全面提高该市城乡低保的救助标准,其中,城市低保标准由560元/月提高至58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由270元/月提高至320元/月。
“城乡低保提标8%被列入市政府2014年为民办的十件实事,而此次低保的提标幅度达到11%。”武汉市民政局城乡低保中心主任李超说,此次调标惠及全市现有城乡低保对象151636户、251974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76589户、139341人,农村低保对象75047户、112633人)。武汉市城乡低保提标后,预计明年低保资金支出将从现在的12.2亿元增至13.3亿元。
李超说,在确定低保上调标准前,武汉市民政局会同国家统计局武汉调查队、市物价局随机选取了江岸、硚口、汉阳、武昌、青山5个区1000户低收入家庭作为常年调查点,按照现在的低保标准,已经不能满足困难群众的生活。
据介绍,这次提标是武汉市自1996年实施低保制度以来第12次上调低保标准,也是从2009年以来,连续第6年上调低保标准,新的低保标准将从下月起执行。按照惯例,低保标准调整后,农村五保、城市“三无”等八类其他社会救济对象的救济标准也将随之进行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