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武汉晚报 夏琼
中小学校必须开足体育课,还要组织学生开展校园足球、乒乓球等课外体育活动,拒不改正,责任人将面临行政处分。昨天,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武汉市全民健身条例修订案(草案)》时,提出上述修改意见。
审议意见认为,中小学校阻止学生课间出教室活动的现象普遍存在,不利于学生身体素质的提高。为此,条例修改为,“中小学校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足体育课程,组织学生开展广播操、眼保健操和校园足球、乒乓球等课外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参加体育活动的时间不少于一小时;每学年至少举行一次全校性运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