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预算法将成为“有牙的老虎” 大大强化了法律责任追究的效力
2014-10-16 08:41:19 来源:汉网
来源:长江日报 记者周韧 通讯员 张卫红 
 
原标题:一笔结转资金曾在账上“躺”47年
 
尹中卿称新预算法将成为“有牙的老虎”
 

尹中卿在讲座上  吕友明 摄
 
“没有哪一部法律,像新预算法这样修改了10年,历经两届人大常委会,条款修订这么大!”昨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尹中卿谈起新预算法充满感慨。
 
今年8月31日,新预算法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拟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尹中卿表示,这标志着财税改革中最核心、最关键的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终于迈出实质性一步。
 
尹中卿说,约束政府预算行为,以前长期只靠党纪政纪约束,预算法就像“没有牙齿的老虎”,产生不了什么作用。新法针对法律责任规定比较模糊问题,将法律责任从3条3款增加到5条25款,可以降级、撤职、开除、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大大强化了法律责任追究的效力。
 
约束“跑部钱进”现象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我国分税制改革的成功经验。10多年来,对于缩小地区间财力差距、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手握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中央部门,对地方项目资金话语权过大,导致出现了 “跑部钱进”的现象,饱受诟病。
 
尹中卿表示,原预算法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没有规定。针对近年来转移支付存在的问题,新法首次纳入了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对转移支付的种类和管理做出具体规定,有利于提高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公平性和公开性,减少“跑部钱进”现象和中央部门对地方事权的不适当干预。
 
新预算法规定:中央对地方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应当在全国人大批准预算后30日内正式下达。中央对地方的专项转移支付应当在全国人大批准预算后90日内正式下达。
 
中央某部门最长一笔结转资金
 
在账上“躺了”47年
 
根据新预算法规定,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必须及时、足额征收应征的预算收入,不得多征、提前征收或者减征、免征、缓征,不得截留、占用或者挪用预算收入。
 
尹中卿指出,以前,一些地方税务部门为了完成任务,出现超前征税、少征税、多征税的现象。如在金融危机期间收了“过头税”,会让企业经营雪上加霜。而在经济景气时少征税,会形成“锦上添花”,导致市场信号失真。
 
尹中卿说,现在很多部门每年存在结转资金,中央某部门最长一笔结转资金甚至在账上“躺了”47年,全国结转资金保守估计在2万亿左右。按照新预算法规定,结余资金在下一年度一定要支出,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将作为结余资金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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