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长江日报 记者唐煜 通讯员王江涛
昨日,市纪委、市委教育实践办召开深入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工作座谈会,总结和分析我市今年以来整治工作情况,对进一步深化我市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今年以来,我市积极开展“会所中的歪风”集中整治工作,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务必做到“六禁止”。目前,已对清理范围内的433家经营场所(为公园和名胜区内的经营单位,不是私人会所)进行摸底排查,对部分风景名胜区内价格过高的7家餐饮服务企业进行了清理规范,对部分公园内违规出租经营的3处场所进行了限期整顿。
据了解,这次深化专项整治的范围,主要是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的私人会所,重点包括:实行会员制的会所、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场所、违规出租经营的场所,主要解决违法设立经营、侵占群众利益、助长奢靡之风、滋生腐败行为等问题,整治的举措主要是关停和转型。
会议要求,各区各部门近期要抓紧对管辖范围内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违规出租经营的场所进行一次再清理、再排查,把排查出的私人会所和相关场所逐一建立台账,认真抓好自查自纠,该关停的关停,该转型的转型;涉及经济合同纠纷的,依法予以处理。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大监管和巡查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违法行为;市整治专班将组成检查组,适时开展专项检查,进行现场督办。
会议强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我市有关狠刹“会所中的歪风”的“六禁止”规定,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电话:12388。
链接>>>
“六禁止”为:禁止在公园、风景区、历史建筑等公共资源内建设私人会所;禁止在公园、风景区、历史建筑等公共资源内开设高消费餐饮娱乐健身场所;禁止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私人会所安排公务接待活动;禁止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等高消费场所;禁止党员干部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禁止公款报销或向下属单位转嫁、摊派在私人会所发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