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整治央企腐败已进入攻坚期
来源:时代在线
国家审计署6月20日发布了11家重点央企2012年财务收支审计报告,涉及能源、军工、烟草等领域。此次审计涉及4万亿元资产,仅占11家央企总资产的50%左右。结果显示,11家央企涉及违规招标的金额即高达487.28亿元。审计署负责人表示,相关企业已经补缴各项税款1.78亿元,挽回和避免损失32.96亿元。除了向企业提供审计建议,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还严肃处理了190名相关负责人,其中包括32名厅局级干部。翌日,11家央企均通过官网公布了整改情况,称大部分问题已经整改落实,并表示将吸取教训,强化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和风控能力。国务院国资委同日发声明,将督促相关企业认真落实整改,寻求治本之策。
这一审计结果及其引发的后续效应,存在着显著的两面性。一方面凸显了审计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审计工作的艰巨和审计成效的显著;另一方面,则揭示了触目惊心的央企腐败现象。在此次审计中所暴露的,诸如巧立名目滥发隐性福利、职工违规持股投资获利、配置公车超标、违规建高尔夫球场、多计成本少报利润、盲目投资导致巨亏等等,均属于央企国企特有的屡审屡在、久治不愈的顽疾。而审视央企的回应以及国资委的声明,属于官话套话的印象挥之不去,质疑其为敷衍塞责,并不过分,而对审计后的所谓整改效果心存疑虑,也正在情理之中。
如何诊断和界定央企国企病因,以期治愈顽疾痼疾,是此次审计结果公布之后,摆在台面的一大难题。审计署特约审计员,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认为,央企国企的腐败目前已经达到了高峰期,具有综合性、广泛性、代表性和危害性等四大特征。综合性体现在同一案件往往集中了几乎所有违法行为上;广泛性则指央企存在民营企业不可发生的上下一致集体腐败,窝案频发;而但凡社会上存在的腐败现象,在央企国企均不乏“杰出代表”,所有央企只要一经审计和巡视,都污点累累;同时,显而易见的是,央企国企的腐败不仅祸害社会、市场,而且严重伤害了现行政体。因此,他提出强化审计力度、扩大审计面,并主张主要依赖外部审计力量。其理据是,央企国企内部审计力量,包括力量强大纪委、党委,在关键时刻往往形同虚设,只是一些高薪岗位,而难以发挥切实的监督和约束作用。
政企不分、权大而责小、资金量巨大,利益输送便捷,是央企腐败痼疾久治不愈的体制弊端之一。央企国企,本质上是行政权力的延伸,目的借企业外壳,在市场逐利。它们不仅具有资源垄断、市场独占的优势,还有咬着公共财政的奶嘴不松口的优越条件,一旦私心膨胀,利欲熏心,就容易罔顾公共利益,敢于不顾企业经营法则,无视经济规律和市场机制,践踏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危害社会。此次审计处理的央企管理者中,32位干部的厅局级行政级别就清楚说明暴露了这一系列的问题。众所周知,国企问责机制不彰,包括监管不力、内部审计失察、相较于管理者手中权力和金钱的巨大,腐败和违法成本低微等,都是国企弊端丛生,痼疾难愈的肇因。
归根结蒂,除了深化国企体制改革,才是根除弊端,治愈国企央企痼疾的有效途径。在国企体制改革中,如果不尊重经济规律和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诸如防止行政权力的专宠和干涉,取消财政补贴等等,国企央企的现代企业制度和科学管理机制就难以建立,所谓的寻求治本之策,探寻和建立长效机制就会沦为空谈。具体而言,迫在眉睫,最为重要的工作,是尽快改进和强化监管和惩罚机制,诸如及时且有效地促进国企央企的财务公开和经营透明,保证约束机制发挥功效,监管和经营问责切实到位等等。这样显然有助于控制国企央企病情,防止其恶化,为通过深化国企体制改革,治愈国企腐败痼疾创造有益的外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