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楚天都市报
原标题:7月20日起 我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各环节收费合并计算并向社会公布
楚天都市报讯 本报记者郭姗姗 张皓 通讯员沈佳
昨日,省物价局下发《关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于今年7月20日起,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费标准的定价权下放到市州,各市州价格主管部门应在标明各环节收费标准的情况下,进行合并计算并向社会公布,实行“一口价”,培训、考试相关机构和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学员加收相关费用。
各地按四项费用自主定价
通知称,定价权力下放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费的收费标准仍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各地(市、州、直管市)结合实际情况分别制定当地最高收费标准。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应根据培训、考试类别及收费标准,在标明各环节收费标准的情况下,进行合并计算后向社会公布,实行“一口价”。
学员报名至办证过程中,相关机构或单位涉及学员的所有收费均纳入管理范围。收费项目共4种,包括体检费、培训费、考试费和驾驶证工本费。其中,体检费由体检机构在体检时向学员收取;培训费由培训机构向学员收取;考试费、驾驶证工本费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向学员收取。
社会化考试场所的对外服务,按照“谁使用谁付费”原则,由使用者付费。学员在考场进行适应性训练所发生的费用,由学员所在的培训机构支付;提供给考试机构使用时,由收取考试费的单位支付,考场不得向学员另行收费。
省物价局强调,除“一口价”标准外,与学员培训、考试相关的机构或单位,不得向学员单独收取考场适应性训练费、交通费、IC卡费、资料费等,不得以任何名义加收和代收费用。
全省指导价执行难被废止
此前,为规范驾校收费,我省曾出台《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管理的通知》、《省物价局关于加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监督管理的通知》,规定我省驾校培训实行政府指导价,报考人数最多的C1、C2类驾照的培训费指导价格为3300元。
省物价局昨日表示,7月20日新规执行后,上述两个文件同时废止。
业内人士认为,原指导价执行起来有难度,对驾校收费没有起到实质性的约束,是被废止的主要原因。武昌岳家嘴一驾校负责人说:“我们培训一名学员的成本超过4000元,怎么可能按3300的标准来收?”武昌徐东一驾校负责人则表示,原指导价没有设定上浮、下浮比例,驾校很难按规定执行。
武汉市物价局介绍,2012年8月指导价公布后,当年9月就收到61起投诉,称驾校不按指导价执行,在合同外加收练车费、油费等额外费用。
省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也介绍,2012年至2014年5月,驾校乱收费位列价格投诉前三位,众多学员反映被驾校加收了费用,实际收费少则4000多元,多则6000多元。
新收费标准最快本月公布
虽然全省指导价取消了,但省物价局收费处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并不是放弃统一定价,而是进一步细化,“我省各地物价水平不一,全省实行统一价格确有难度,定价权下放到各市州后,更具有指导意义。”
据介绍,此次新规出台前,物价部门广泛走访调研,听取了纪检监察、交通、交管、财政、物价等部门及驾培单位的意见,考虑到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驾校的培训成本和学员的经济能力有异,因此决定下放权利,因地制宜。
新政将于7月20日起执行,时间紧迫,省物价局希望各地物价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尽快监审成本,出台、公布执行细则和收费标准。预计各地最快于本月底陆续发布。
武汉市物价局介绍,按照政府规章项目计划,《武汉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将由市交通运输委牵头组织调研,由武汉市物价局制定后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