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长江日报
本报讯(欧阳春艳)日前,记者从湖北全民阅读工作会议上获悉:我省拟出台《湖北省全民阅读促进办法》,它有望成为全国首个全民阅读地方规章。
《湖北省全民阅读促进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在湖北省政府法制信息网进行公示。至6月29日前,市民可发送电子邮件(lixin4501@sohu.com)或以信函方式提出修改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出,我省将由省财政拨款设立全民阅读基金,并依法接受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捐赠。全民阅读基金用于资助我省全民阅读活动的开展,促进未成年人及特定人群阅读的项目开发与实施,阅读调查、研究及其他全民阅读促进工作。全民阅读基金由省全民阅读指导委员会负责管理,并接受社会监督。全省阅读基金初始规模1亿元,并逐年增加。地方各级政府应将全民阅读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设立地方阅读基金。
在优惠政策方面,规定政府采取政府购买、项目补贴、税收减免或者奖励等方式,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全民阅读服务。征求意见稿还明确提出,依法举办的全民阅读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设置审批事项和收取审批费用。
征求意见稿规定,我省各级政府应根据本地区人口、社会经济发展情况,设置图书馆、社区书屋、阅报栏等阅读场所。鼓励支持车站、机场、列车、地铁、轻轨、游客中心、宾馆、银行、公园、广场等设立全民阅读设施,提供阅读服务,并明确管理和维护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