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湖北日报 记者胡弦 实习生吴琼
3月,巴黎出现雾霾,当地政府随即出台车辆单双号限行措施。今后,武汉也将立法规定,雾霾天气下实行交通限行。昨日,该市人大召开《武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立法说明会。
草案规定,在大气环境受到严重污染时,市政府可采取限制机动车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市环保局负责人解释说,去年,武汉市空气优良天数仅160天,机动车尾气排放量约占空气污染总量的30%。目前,全国已有江西、大连等城市对雾霾天气限行作出规定。
草案还明确,根据武汉市大气环境质量要求,政府可要求提前执行“国五”标准,从源头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在武汉注册登记或由外地转入的机动车,应符合武汉执行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不合格的,不予办理登记。
为保证尾气排放达标,机动车应按规定进行环保定检,市环保局负责人表示,将通过电子监控、视频录像、摄像拍照、遥感检测等方式,对机动车执行条例的情况进行取证。
草案还特别提出倡议性条款,即在不影响车辆正常行驶的地段,机动车驾驶员停车3分钟以上时,应当熄灭发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