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楚天都市报 记者吴昌华 通讯员龚轩
昨日,湖北警官学院训练靶场不断传出枪声,数十名民警正在进行训练射击。他们是来自省内各县的精英,培训后回去担任枪械教官。
近来昆明等地接连发生暴力恐怖事件,公安民警依法使用枪支武器的需求日益迫切。据悉,就在前天上午,黄梅县刘佐镇派出所所长陈建中处置一起警情时,被砍14刀,他赤手空拳英勇擒获歹徒。
省公安厅统计,2013年我省公安民警因公负伤176人,其中近一半是与犯罪分子搏斗时负伤。4月份,公安部决定在全国开展依法使用武器警械专项训练活动,改变一线民警不敢用枪、不会用枪的状况。
省公安厅介绍,要求一线民警执行任务时佩枪,是为了有效保护人民群众和民警自身的安全,提高处置暴恐事件的应对能力,并不意味着过去严格的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有所改变。比如,公安民警仍须经过培训考核后持证佩枪,非在编在职的一律严禁佩带和使用,不得携带枪支饮酒,凡是开枪后必须作出书面报告等等。对使用枪支的场合也有严格规定,如,从事大型集会保卫工作时、在疏导道路交通和查处交通违章时、处理一般治安案件和调解民事纠纷等情形,不得使用枪支。犯罪分子停止实施犯罪服从命令的、失去继续实施犯罪能力的,民警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