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楚天都市报 本报记者蔡青 束继泉 贺俊
昨日上午10点,位于武昌区傅家坡的省公安交通管理局大院门口,一辆悬挂“鄂A6850A”车牌的轿车尽管不起眼,还是引起了人们的注意。“这个车牌是刚由OW开头的专用号段更换过来的。今后,公安政法系统的O牌车辆将成历史。”该局车管处负责人说。
据介绍,省公安厅、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日前联合下发文件,对全省所有公务用车号牌作出规范,而“鄂O”号牌首当其冲清理更换,被视作是公安机关的率先“自我革命”。“今后,这些车牌不仅没有任何特权,反而置于全社会的公开监督之下。”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昨称。
省直机关新号段确定
记者昨了解到,湖北省直机关公务用车新号牌为“鄂AWW×××”和“鄂A××××A”(×为数字)。其中,省公安厅公务用车号段以鄂A6开头。省检察院、法院、司法厅、国安厅机关,以及铁路、长航、民航、森林公安局在汉机关的“鄂O”号段公务用车,也将陆续换发类似专段号牌。
对应当换发号牌的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公务车辆,原则上按照“原号换原号”的办法换发号牌,如原号牌“鄂AW0098”换发新号牌“鄂A0098A”。
各市州下一步也将参照省直单位号段公布当地的公车号段,并进行规范。各地市州的“鄂O”号牌也将取消。
此前一天,武汉市已通过媒体发布,公务车新号段为“鄂A××××W”,其中,武汉市公安局公务用车号段以鄂A7、鄂A8和鄂A9开头。
“鄂AW”不再指代公车
过去,鄂AW开头的车,被视作是“省直单位车辆”。“尽管没有什么特权,还是觉得挺有面子。”一位中央驻汉机构的负责人说,他的车在一些单位门口停泊,还享受过免收停车费的优待。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将取消企业、个人挂鄂AW号牌”,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昨称,“这个说法是错误的,不存在取消的问题。”只是,今后鄂AW号牌跟鄂AB、鄂AC一样,没有任何指代含义。目前悬挂鄂AW的公务车将换为新号段。
该局称,以前一些企业和个人的豪华车也申请了鄂AW号牌,给老百姓一个误导,认为公务用车超了标。此次改号牌之后,使公车号段十分集中、明确,这样更便于监督了,“这也是规范公车号牌的一个重要原因。”
尾号是字母一样分单双号
据省公安交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所有鄂A6号段公务车辆,今后都纳入武汉市车管所统一管理,与普通民用车一样对待,“即使是厅长的公务用车,也不例外”。唯一不同的是,公务用车要随时接受公众监督。
有网友质疑,公车号牌换成A、W结尾,有逃避单双号限行之嫌。武汉市公安局昨明确表示,这是误解。对于尾号是字母如何区分单双号,该市早在2011年就出台了相关规定并公告:车牌号是字母的按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来区分单双号,如前所述省公安交管局的鄂A6850A公务车,视作尾号为0,今后单号就不能通行长江大桥。
“每一次换牌都是一种进步”
“每一次清理和更换公务车牌,会把相当一部分所谓的特殊车牌、面子车牌打回‘民间’。可以说,每次都是一种进步。”多年来致力于推动公车改革的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认为,此次“鄂O”车的换牌是一次重大改革,意味着理论上已经没有了特权车的概念,而公务车又被专用号段区分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这对权利也是一种约束。
叶青说,十多年前他曾开过“鄂O”的公车,上高速确实不要钱,有一定特权存在。后来,湖北省把一些“鄂O”换为“鄂AW”,逐渐向民用车牌靠拢,过路过桥必须交费,再到现在的取消“鄂O”和明确公务车新号段,都说明了公务车改革正在发力,公车私用的情况会得到很大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