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长江日报
开发商在囤地中能获取巨额回报,对房价和地价产生不良影响。昨日记者获悉,为保证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开工竣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出台 “狠措施”,对闲置土地处置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区不仅通报批评,还将扣减一定数量的用地指标。
据介绍,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我市在出让合同中约定建设方应于土地交付之日起9个月内开工建设,较国家规定的一年内开工建设更为严格。同时,严格落实闲置低效用地处置结果与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挂钩制度,对处置力度大、效果好的区通报表扬,并奖励一定数量用地计划指标;对处置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区通报批评,同时扣减一定数量用地计划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