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农民冒充企业家 许诺高额回报集资诈骗110万
2014-03-07 21:08:37 来源:汉网

一农民“企业家”,虚构身份,设立合作社,谎称即将争取到国家资金扶持,许诺高额回报,向他人非法集资92.99万元,还以发行企业内部股卷为手段,集资17万元,共计集资110.99万元。。近日,被告人刘某被一审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刘某,湖北省利川市毛坝乡人。2008年底,刘某经刘某某、李某某等虚假农民身份,骗取了宣恩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登记,设立恩施州玉泉养殖专业合作社养殖香猪。2009年,该公司资金链出现断裂,为缓解企业资金需求,刘某以高息为诱饵共计集资110.99万元。2011年1月,刘某“人间蒸发”。受害人报案后,警方经过侦查,于2013年1月在四川省南充市将刘某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农民身份材料设立玉泉合作社,隐瞒其实际经营状况,谎称即将争取到国家资金扶持,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向他人非法集资,数额巨大,其行为不仅侵害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而且破坏了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已构成集资诈骗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 为你推荐
  • 公益播报
  • 公益汇
  • 进社区

热点推荐

即时新闻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