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政府网
记者从18日召开的湖北省国土资源工作座谈会上获悉,武汉、随州、咸宁3个省级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被国土资源部叫停,不得再继续开展;十堰、襄阳、宜昌、黄冈、孝感、恩施等6个国家级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可继续推进。
近年来,全国每年实际新增用地都超过1000万亩,超出当年计划指标300万亩至400万亩,供需缺口较大。为此,国土资源部自2012年起,陆续批复浙江、湖北、云南、江西、贵州等省份开展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
湖北省人多地少,耕地后备资源匮乏,建设用地指标缺口很大。省国土资源厅为破解土地供需两难矛盾,积极争取十堰等6市进入国家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试点期为5年,2016年结束。
业内专家分析,国土资源部叫停省级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主因是:国土资源部认定的低丘缓坡地是指海拔在300米以下、坡度在5°至25°之间的丘陵区各类坡地,但实际操作时,有的地方将海拔更高、坡度更陡的山地也纳入低丘缓坡地进行“削山填谷”,造成水土流失,破坏生态环境;因低丘缓坡改造不受新增建设用地规划指标限制,若不抑制地方政府的开发冲动,城镇附近的林地都有可能被蚕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