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一公司老总骗银行7200万元赴澳门豪赌
2014-01-02 08:09:43 来源:汉网
来源:楚天都市报 记者赖家琦

为满足自己豪赌的欲望,黄石市方辰棉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辰公司”)法人代表吴某编造虚假财务报表和购销合同,骗取黄石两家银行贷款共计7200万元,其中5170余万元用于赴澳门赌博。记者昨从黄石市中院获悉,吴某二审获刑7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骗贷7200万致银行损失5094万元2011年5月,吴某明知公司经营出现困境,个人买卖期货亏损,且身负赌债,为了能够顺利通过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黄石分行的贷款审批,他隐瞒了公司真实情况,指使公司财务人员李某制作虚假财务报表,用于向银行申请信用登记评定。
 
此后,李某根据吴某的授意将财务报表在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等数据上进行造假,结果核算出公司具备A级信用等级,授信额度为8000万元。
 
同年9月30日,吴某以公司名义,成功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黄石分行签订了3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同年11月24日,吴某又以公司名义再次向上述银行贷款4000万元。截至2012年2月底,银行只收回这7000万元贷款中的600万元。
 
2012年2月29日,吴某面对银行催款,因无法如期偿还而逃离黄石。
 
2012年3月,银行又收回贷款1406万元,尚有4994万元贷款未收回。
 
此后,银行将吴某及其公司起诉,经法院调解,吴某同意偿还银行本金及利息。
 
法院另查明,2010年1月份,吴某因公司资金周转需要,找到时任黄石滨江农村合作银行花园分理处客户经理邹某(已判刑),提出贷款150万元。由于方辰公司在该银行的贷款金额已满,吴某于是与邹某串通,编造虚假购销合同,以他人名义成功贷款200万元用于个人支配使用,其中有100万元未能偿还。
 
挪用5170余万赴澳豪赌,赌徒老总锒铛入狱法院查明,2011年3月至2012年2月期间,吴某多次前往澳门赌场进行赌博,其利用担任公司法人代表的职务之便,擅自将公司资金转入其个人账户,用于赌博和偿还借款。经鉴定,2011年9月30日至2012年2月29日,吴某挪用资金5170余万元用于在澳门赌博。
 
案发后,黄石市公安局对与吴某相关的7个账户进行了冻结。
 
2013年10月10日,黄石港区法院一审认为,吴某作为方辰公司法人代表,伙同他人骗取银行贷款7200万元,给银行造成直接损失5094万元,方辰公司与吴某均构成骗取贷款罪;另外,吴某挪用本单位资金5170余万元进行赌博,其行为又构成挪用资金罪。两罪并罚,判处吴某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00万元;方辰公司处罚款200万元;冻结账户上的所有资金及产生的孳息上缴国库。
 
宣判后,黄石港区检察院提出抗诉,认为吴某骗取贷款数额特别巨大,法院量刑过轻,应从重处罚。
 
同时,吴某也上诉称,资金骗取贷款的行为已经涵盖了挪用资金的行为,故只能认定为骗取贷款罪,依法不构成挪用资金罪。上月,黄石市中院二审驳回了检方的抗诉和吴某的上诉,并改判冻结的资金返还给方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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