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借信用卡狂刷积分“双赢”合作后下圈套 买12公斤金条潜逃东
“养卡”公司老板豪骗千万元
楚天金报讯 本报记者戴辉 通讯员黄娟
一次“双赢”的合作中,担保公司将大量现金流投给养卡公司,让其赚取银行积分,兑换物资转卖赚钱。
然而,再次合作时,养卡人一个简单的操作——“申请退款”,就骗走了1100万元。
昨日,青山经侦大队首度披露了这起特大信用卡诈骗案。
首次合作看似“双赢”1500万钱生钱
1100万巨款之所以会被骗,源于诈骗者査某和受害者龚某早前一次“成功”的交易。
今年40岁的查某曾是青山一国企员工,几年前办了停薪留职后,开了家公司,专门为一些有信用卡的群体“养卡”,通过刷卡赚取积分获取利润。
龚某开着一家小额担保公司,手头上每天都有大量现金运转。
今年5月,两人首次合作,龚某将存有1500万现金的信用卡租借给查某。査某用刷卡的方式,先向自己掌控的账户付款,再将钱返还到信用卡上,不断循环反复,赚取信用卡积分。然后,查某用信用卡积分兑换机票等物转卖赚钱,而龚某也获得租金,每天千分之一点五的利息,也就是两万多元。
正是这次看似“双赢”的合作,让龚某尝到了甜头,对査某产生了信任,并为第二次合作埋下了伏笔。但龚某并不知道,査某的意图,却已暗中生变。
再次合作竟成“圈套”1100万被骗走
11月4日,查某让龚某把1100万元分存在6张信用卡上,然后在他公司的POS机上刷卡“消费”。那天,其中一张卡上最高消费达到了303万元。
刷卡完成后,查某对龚某表示,所有刷出去的钱次日会全部返回到POS机的账户卡上。其后,査某将POS机的账户卡交给龚某保管,龚某则将6张信用卡放在査某处“钱生钱”。
龚某不曾想到,他前脚刚走,查某便迅速对6张信用卡在POS机上的消费申请退款。不多时,这笔1100万元的巨款,又回到了6张信用卡上。
当天晚上,查某使用网银转账,将1100万元分解到6家银行的30多张信用卡上,并大量套取现金。
骗子狂购黄金“套现”一次买了12根金条
11月5日,龚某见POS机账户卡上迟迟没有钱返还,便打电话向査某询问。查某称,可能是资金量太大,转账需要时间,叫龚某不要担心。
龚某并不知道,此时的査某已离开武汉,租车到了鄂州。接这通电话时,査某正在刷卡,为15公斤金饰付账,之后套现。查某归案后供认,之所以购买大量金银首饰,是因为这笔巨款在信用卡里,每天只能取出2000元现金,而如果转入储蓄卡,也因为资金量大需要提供身份证,很可能被警方查到踪迹。
稳住龚某后,查某租车一路东行,赶到南昌、杭州等地,用信用卡购买大量金银饰品套现。当龚某见巨款仍没到账,心生猜忌时,再打查某电话,发现已经关机。龚某赶到査某的公司,发现已人去楼空。龚某这才知道中计,连忙打电话报警。
11月7日,通过监控查某所持信用卡的资金流向,青山警方追踪到,査某出现在杭州市的一家金店。在那里,他豪爽地一掷万金,花了350万元购买了12根金条(重达12公斤),还有22件金饰,以至于金店断货,需要临时从银行调取金条。当警方赶至杭州的当事金店时,查某已逃离。
警方调查消费细节后得知,査某的“大手笔”,令金店老板欣喜不已,将其奉为上宾,有求必应。在査某的要求下,金店老板帮査某联系租车师傅前往大连,还帮査某的新手机号充了话费。
这些细节,成了日后破案的关键,警方通过查某的租车路径和新手机号,迅速掌握了他的行踪。
警方追资金流“擒贼”隐居富翁长春落网
狡猾的查某潜逃时,带了三张身份证,除了他自己的外,还有一张是他同事的,另一张是他双胞胎弟弟的。警方监控了这些信息,并对查某展开网上全国通缉。
因此,查某虽有千万资金在身,逃跑之路也相当狼狈。昨日,他在看守所对记者说,由于害怕身份暴露,他不敢坐飞机、火车,不敢住酒店,只能花8000元租车从杭州到大连,每天就在车后座躺着睡,还不敢和司机多说话。
经过几天的颠簸旅程,査某利用先期套现的15万元现金,一路逃到长春。在长春,査某通过中介租了一套住房,还花2000元请了个保姆专门做饭。
査某以为这一切神不知鬼不觉,便买了大量的名牌服装,准备过上有钱人的生活。殊不知,他的行踪正被警方逐步追查出来。
11月22日,警方得知线索后,赶到长春抓捕查某。经过多天的侦查布控,11月28日晚10时,在长春市公安局的配合下,民警在长春市关南区一小区内将查某抓获,当场查获其用赃款购买的黄金12根。
警方调查发现,查某曾将350万元赃款转给另一嫌疑人许某。12月6日,警方将许某抓获。目前,两人均被刑拘,警方已初步追回赃款赃物600多万元。
犯罪嫌疑人坦言:养卡多年难赚钱反欠债
昨日,记者看到嫌疑人查某。他身材消瘦,看上去无精打采。
査某坦言,这么多年来,他从事养卡业务,没怎么赚到钱不说,还欠下了不少债。今年,他妻子因债务问题和他离婚,这对他是一个不小的打击。
“这个行业本来就是个灰色地带,很容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查某说,当他看到骗钱的机会到来,便像飞蛾扑火一样,踏上犯罪道路,“骗钱的目的是为了还债”。
负责此案的青山经侦大队副大队长朱立峰,多次侦破过经济领域大案要案。对于此案,他也有很深的体会。
朱立峰说,所谓的信用卡养卡族,本来就是受利益驱动,希望从银行卡的管理漏洞中获取利益。
通过此案,受害人龚某应该吸取教训,今后合理合法地进行投融资,不能急功近利,为了眼前的利益而忘记风险和陷阱。龚某还应加强学习金融知识,更加理性地判断得失利弊,其实,这样的骗局是可以识破的。
对查某来说,在一时的贪念、希望快速致富的心理下所作出的违法行为,换来的只会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