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经济普查下月开始入户 答案明年揭晓
2013-12-11 09:57:20 来源:长江日报
本报讯(蔡爽 通讯员周勇)记者昨从武汉市统计部门获悉,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将从明年一月开始入户登记。
 
在武汉范围内,此次普查对象是我市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第二、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能源、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邮政、金融信息等。普查内容为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状况、生产能力、能源消耗、科技活动等。
 
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为201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明年1月1日起开始入户登记和数据采集。明年4月30日以前,还会对个体经营户进行抽样调查。
 
本次普查一个最大的不同,就是入户调查时,调查员将持有一部“平板电脑”(电子终端PDA),现场调查的数据将直接通过PDA录入并传送。
 
经济普查离普通市民不遥远开展经济普查能为摸清武汉经济实体的准确情况提供参考。本次经济普查,主要任务是为了全面调查区域内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我国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信息支持。
 
对于普通市民来说,经济普查并不遥远,通过普查信息,可以进行就业、消费、投资等选择。根据普查信息,精明的消费者和投资者,能开辟新的创业及就业渠道。
 
普查资料不用担心泄密对于被普查对象来说,最担心的是核心数据外泄,给商业竞争造成不利。这个担忧基本上不必要。根据全国经济普查相关规定,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将严格限定于经济普查目的,为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机密,普查机构和人员将履行保密义务,否则承担法律责任。
 
此外,还有企业担心,在日常运营中,存在财务、税务及报表等方面的缺陷,面对普查人员,这些缺陷漏洞将被发觉,引来相关部门处罚。普查条例同时规定,普查资料不作为任何单位对经济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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