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洪山区委2个专项巡察组完成对4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进驻工作,全区工程建设和房地产领域专项巡察工作全面展开。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专项巡察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质量推进工程建设”“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保交楼、稳民生”等工程建设和房地产领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区委有关工作要求,对区建设局、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洪山分局共4个单位党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各巡察组同被巡察单位分别召开进驻见面沟通会。会前,各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会上,各巡察组组长作动员讲话,通报本次巡察任务、时间安排,对扎实开展巡察工作提出要求。
各专项巡察组组长强调
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巡察工作政治站位,从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战略高度,深刻理解开展工程建设和房地产领域专项巡察的重大意义,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本轮专项巡察工作要求上来;要把握工作重点,按照“三个聚焦”总体要求,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工程建设和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推动健全监管长效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要加强沟通配合,凝聚巡察工作合力,被巡察党组织要全力支持配合巡察组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客观反映情况。
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表示
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接受监督的政治自觉,将以此次巡察为契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好履行职责使命,主动接受巡察监督,实事求是反映情况和问题,坚决抓好整改落实,与巡察组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共同完成好专项巡察任务。
据悉,本轮专项巡察安排现场巡察时间为30天左右,为便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反映情况,专项巡察组设立了专门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意见箱。巡察期间,主要受理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所属下一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在工程建设和房地产领域相关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洪山区委专项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主办 | 中共洪山区委宣传部、洪山区融媒体中心
记者 | 邓洲(通讯员 罗岩)
美编丨赵娟 责编丨夏旻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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