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这些人,家里征地后可享受养老保险补偿
2022-07-22 11:16:00 来源: 蔡甸融媒


  ◆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是怎么回事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是湖北省政府对我省被征地农民给予的一项社保补偿,是在按《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对被征地农民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费用之外,在全国率先实施的一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


  ◆ 哪些农户可以享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
  家庭承包地被区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征用,征地时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征地后家庭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含0.3亩)的农户,可以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范畴。
  问
  某项目征用了我村集体湖面,能不能申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
  答
  不能享受。只有征用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登记的承包地才行。
  问
  这次征地只征了我家自留地,承包地没有涉及,能不能享受养老保险补偿?
  答
  不能申报。必须是承包到户的承包地被征用。集体土地没有承包到户的不能申报养老保险补偿。


  ◆ 是不是征了地的农户中所有家庭成员都能享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
  符合条件的农户中,征地时户口在征地所在地、年满16周岁、属家庭承包经营权共有人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
  问
  我家孩子征地时不满16周岁,以后满16岁了能不能再报?
  答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是一次性补偿,对一个征地项目而言,征地时不满16岁不能报,以后年满16岁也不能补报,除非后期还有剩余土地再次被新的项目征用,再以新的项目申报。
  问
  征地时户口转出了,能不能申报?
  答
  征地时户口不在征地所在地的,不能申报。征地时因升学、服兵役户口迁出,毕业或退役后户籍转回的,可以申报。
  问
  征地时户口在本村、也年满16周岁,但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中没有登记为“权证共有人”,能否申报?
  答
  对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中没有登记为权证共有人的,由村委会会同当地经管部门认定是否属于权证共有人,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登记、补登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并公示后才能申报。
  ◆ 补偿金如何使用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金全部计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直接发给个人。
  被征地农民达到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时,补偿金与个人缴费合并计发养老金标准。
  问
  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补偿金如何计入社保个人账户?
  答
  对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申请职保退休待遇时先行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将补偿金本金、利息全部从居保个人账户转入职保个人账户,再一并计算职保待遇。
  问
  征地时已经领取了养老金待遇的怎么办?
  答
  征地时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且已经领取了养老金待遇的,直接加发被征地账户养老金。征地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且已经领取了养老金待遇的,一次性将补偿金发给个人。


  ◆ 如何申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
  首先由村委会根据《征地公告》划定的红线范围,确定项目征地涉及的农户,村委会会要求农户提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户口本,家庭成员身份证,以及征地协议(合同)。
  然后,村委会会通知农户填报《入户调查表》,并由户主签字确认。
  第三,村委会将《入户调查表》及所附资料分别报送当地公安部门审核户籍和年龄、经管部门审核权证和征地面积、当地政府综合审核。
  第四,由当地政府根据审核情况形成《汇总审批表》,与《入户调查表》一起,分别报送区国土部门审批征地项目合法性、核对征地总面积,报送区公安户籍部门审批户籍及年龄,报送区经管部门审批权属关系和征地面积,报送区人社部门核算补偿金额,报送区财政部门预存资金。
  第五,项目批文下达后,人社部门根据批文下达时间重新核定补偿标准和对象,将补偿金计入被征地农民居保个人账户。
  问
  没有参加居保如何获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金?
  答
  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没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其补偿金暂存于财政专户,待其参保后再行计入社保个人账户。
  来 源:蔡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制作:方筱玥 | 编辑:方丹 | 责编:方军
  出品:蔡甸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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